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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討第一步 凍結不當黨產(2007/07/29)

張貼日期:2007/7/29

〔記者蘇永耀/台北報導〕前東德總理德梅基耶在受訪時表示,根據東德經驗,雖然法律有對善意第三人的保護,但若政府事先公布不當黨產清單,將來追討時,法律上不存在善意第三人的問題。

台灣智庫舉辦國際研討會,德梅基耶發表演講說明東德的轉型正義及追討前東德共產黨黨產的過程與模式。

德梅基耶說,東西德統一前,東德政府建立黨產調查委員會,協助聯邦政府進行各項清查工作,包括前共黨的黨產問題及特務單位對人權的侵害。甚至一些司法人員,當時還得從西德那邊「借調」協助。

他強調,東德政府能成立獨立的黨產調查委員會,關鍵是掌握國會多數。

德梅基耶指出,共黨擁有的資產許多是不公不義取得,且擁有過多資產會使政黨競爭基準不公平。因此在國會未改選前,過渡政府想盡辦法通過法律,成立黨產調查委員會後,第一步就是凍結共黨資產,以免脫產。

東吳大學政治系主任羅致政引言時也說,台灣應加快處理時間,仿德國經驗凍結不當黨產。

前德國黨產處理委員會官員費雪說,經獨立委員會調查後,資產如找得到原所有權人就歸還,如是共黨經不法手段或不法資金取得,又找不到原有者,便交付信託供作非營利使用。

費雪表示,清查過去共產黨及所屬團體組織的資產總值十六億歐元,光是共黨的資產就有十二億歐元。後續有三點七億歐元返還前東德債務、修復地標建築;三點一億歐元用來促進東德各省經濟;一點五億歐元供作文化用途等。

同樣是共黨轉型的波蘭,德國波茨坦當代歷史研究中心研究員格納斯特(Andrea Genest)指出,與東德方式不同,當初波蘭是透過與共黨的圓桌會議方式,商討如何歸還黨產等,有一定的妥協性,但也因而到現在都還有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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