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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者專家著作

馬英九沒告訴你的三大黨產問題 親兩蔣、捧連戰 國民黨黨產罪惡要李登輝背? (今周刊506期/田習如)

張貼日期:2007/2/24

撰文者:今周刊記者 田習如(轉載自《今周刊》506期)

馬英九在就職國民黨主席滿周年的時刻,試圖以一份名為「告別歷史」的黨產報告,與過去的黨國金權時代一刀兩斷。然而,僅憑這份寥寥二十頁的報告,恐怕很難讓小馬哥卸下黨產這個「國民黨永遠的包袱」……
八月二十三日召開的國民黨中常會,敲鑼打鼓公開了號稱黨內有史以來「最完整」的黨產報告,場內出席的中常委人數,不及場外擠在電視螢幕前看轉播的媒體記者。在聽取黨庫「大掌櫃」副祕書長張哲琛及黨產律師李永然的報告後,舉手發言的中常委們,有的為「第一次看到這麼完整的報告」感動了老半天,卻說不出所以然;有的只是激動地強調不應使用「黨國不分」這種負面文字;更有的坦言「還是看不懂」。
馬主席的黨產報告,究竟說了什麼?沒說的又是什麼?
國民黨這份報告的重點其實只有兩個,第一是承認「歷史」的錯誤、弊端;第二是凸顯「連馬」時代的清白、誠實。在馬英九的定調下,兩蔣時代是「黨國一體,便宜行事」,但強調國庫通黨庫是為了「協助政府」;而李登輝時期是「黨政一元,政商合作」,黨產大幅獲利是因「國際經濟蓬勃發展」,但同時也有巨大虧損「衍生爭議,甚至涉及弊端」;至於連、馬先後擔任黨主席,則是「民主時期」,他們「清理黨產,誠實面對」。
國民黨這份報告對黨產的評價,不是基於客觀的黨產發展過程,而是基於馬英九目前的政治利益所需——親兩蔣、捧連戰,讓黨產「罪惡」集中在已然背叛國民黨的李登輝身上。李登輝則反擊指該報告「避重就輕」,幫老李緩頰的王金平,也強調李登輝時期幫國民黨賺了最多錢。
他們其實都沒說到重點。在馬主席的黨產報告裡,至少漏掉三大問題沒有交代。
問題一:連戰疑似「黨庫通家庫」,馬英九敢不敢查?
國民黨中央投資總經理汪海清,在中常會黨產報告後接受媒體訪問時說,連戰擔任黨主席時期「沒有新增重大投資」。他講錯了。
就在二○○一年四月,連戰女婿陳弘元家族的天下電子〈已改名元隆電子〉辦理一.六億元增資,每股溢價十二.五元,根據《財訊月刊》當年八月的報導,國民黨旗下中央投資、光華投資、啟聖實業等公司原本計畫各認購三千萬元,後來雖然手筆縮水,只由光華投資認購兩千多萬元、中加投資〈中投持股三成多〉認購一千多萬元,不過「黨主席金援女婿」的不避嫌動作很令人側目。○二年光華投資帳上仍記錄了持有天下電子股權一.六%,但每股淨值是比認購時低的十.九元;○三年光華投資處分了天下電子,然而是賺是賠?並未揭露在財務報表中。
除了天下電子,光華投資的子公司昱華開發,在○一年則投資了當年新成立的中科創投,占股七%。這樁投資案的曖昧之處,在於中科創投旗下基金的管理公司——二○○○年九月成立的中科管理顧問公司,創設董事長及持股九九.五%的最大股東就是連戰長女連惠心,目前連惠心表面上退出中科管理董事會,由老公陳弘元擔任董事,而中科創投的董事長楊世緘則是中科管理的法人代表。
連戰擔任黨主席時,黨營事業除了與他的女兒、女婿做生意,也與「連系人馬」排行第一的徐立德做生意,先後把環宇投資、中加投資股權賣給徐立德,奠定如今徐立德「環宇集團」的重要基礎;同時,中央投資還投資了環宇旗下的誠宇創投,占二五%,誠宇在○二年間曾因違法投資對岸的中芯半導體而被政府處以罰款。
這些投資,是連主席任內的「新增重大投資」,而且充滿爭議性,馬主席不可不查。
問題二:黨產官司只提打贏的,不提打輸的。
受國民黨委託處理不少黨產法律事務的律師李永然,在中常會報告中說,政府目前和國民黨打的追討黨產官司,國民黨都贏了,證明黨產取得是合法的。他也講錯了。
國民黨版報告裡簡短提到黨產土地、房屋和政府打起的官司有三樁,都是交通部訴請中廣公司返還早年由國庫預算撥補購置的不動產,其中嘉義民雄土地已三審定讞,由中廣勝訴;台北板橋土地進入第三審,前二審亦為中廣勝利;台北八里土地一審也由中廣獲勝,目前進入二審。
這些判決,法官都迴避了憲法法理問題,而是依據民法上的原則,認為即使購地資金來自國庫,但既然當年中廣已經取得了合法的土地登記,因此當年的合法不應成為目前的違法。
值得注意的是,該報告「故意」不提今年三月的「天馬計畫」一審判決,因為這是交通部與國民黨的黨產爭議官司中,目前惟一由政府獲得勝利的。
「天馬計畫」是一九七四、七五年間交通部編列預算購買彰化縣芬園鄉的房地產,供中廣使用,結果變成中廣的名下財產。一審法官認為交通部只是「信託」給中廣購置資產,因此信託關係消失後產權應回歸政府。
令人遺憾的是,「天馬計畫」的判決仍然是依據民法。事實上,黨產問題的歷史正義必須仰賴特別法來達成,而非依據一般單純民間關係的民法來粉飾太平,就像是「二二八事件」當年也是合法「執法」,如今認錯、補償的情況一樣;而從國際上的經驗也可知,例如前東德等威權政體財產的結束、清算,都是特別另訂法律來處理,透過民主社會的廣泛討論,尋求最終的、具有共識性的解決方案。然而,因為政黨惡鬥下的互不信賴,處理黨產的特別法始終被國民黨認為是「抄家」,而遭受強力抵制。
問題三:一面反省,一面花用;先賣光,再立法。
黨版報告裡說,馬主席時期處理黨產的原則是「爭議中的部分,靜待司法解決;沒有爭議的部分,依法出售」。這又是一句謊話了。
國民黨現在是一邊清黨產、一邊賣黨產、一邊花黨產。除了明顯沒有任何法理依據而取得的財產〈如代替政府接收日本撤台後所留不動產〉,已自連戰時期陸續歸還政府外,其他所謂「司法爭議中」的財產,例如中廣,國民黨早就一面打官司,一面把中廣整家公司都給賣了。
更何況,在黨產特別法未立,因此無法成立獨立機構來檢視黨產的現實下,國民黨所謂的「爭議黨產」由誰認定?從目前國民黨對黨產幾乎「全面求售」的情況判斷,不就根本沒有「爭議黨產」了嗎?目前為止,僅有極少數案例看到政府採取法律行動,試圖追回當年國民黨「取之於國庫」的財產,政府調查、控訴的行動,遠遠不及國民黨賣光黨產的速度。
更可笑的是,就在黨產被馬主席賣得差不多的此刻,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突然「省悟」,說要積極推動已延宕多年的政黨法的立法,將政黨財產規範導入正軌。賣光了,花掉了,管不到了,再來喊出要立法的漂亮話,要不是「對手太爛」,讓國民黨趁著民意只關心反扁倒扁而對黨產「為所欲為」,否則馬主席哪能在黨產問題上輕騎過關?

本文刊登於今周刊2006.9.4.506期 http://www.businesstoday.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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