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劍青中心建物 國產局將追回(2006/11/12)

張貼日期:2006/11/12

  未追回前 擬先調高地租

  〔自由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針對劍潭青年活動中心經國大樓產權爭議,財政部國有財產局昨天表示,經國大樓屬救國團持有部分,興建經費由教育部支付,但救國團卻將產權登記在自己名下,已涉嫌背信,政府將循司法途徑訴請追回,在未追回前,將研議調高土地租金。目前經國大樓坐落基地有十一筆屬於國有地,每月租金廿二萬二六三七元。

  國產局表示,該局是在不知劍潭青年活動中心經國大樓部分產權涉及不當黨產的情況下,而租售予救國團,今既知經國大樓是由僑委會與教育部編列工程預算出資興建,教育部支付的款項竟轉化為救國團的財產,此即為典型的政黨不當取得國家資產案例,基於公平正義原則,自應追討返還國家。

  國產局進一步指出,經國大樓屬救國團持有部分,其興建經費中一億二千萬元為教育部支付,救國團僅支付一四四萬餘元,竟取得全部產權,且教育部當年提供補助經費時曾要求依教育部出資比例登記產權,救國團未依約履行,除已涉嫌背信外,更屬於將國家資產轉而據為政黨私有的惡例,因此,政府將循司法途徑訴請追回。

  此外,國產局表示,在「政黨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草案立法通過之前,該局協調各機關全面清查各地救國團使用國有財產情況,經初步清查結果,目前救國團還租用國有房屋兩棟、土地四十九筆,土地面積十九點四公頃,該局將研議予以收回或全面終止租約,並洽救國團返還國有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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