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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者專家著作

黨產 不容馬虎(梁永煌)

張貼日期:2007/3/1

  時間過得很快,台灣政經環境的變化更快,猶記得一九八七年當國民黨黨營事業還是帶有禁忌的話題時,我在「財訊月刊」一口氣寫了幾篇相關的報導。二十年後的今天,黨營事業快要走入歷史了。 一個偉大的民族,一定要有記憶,對國家的過去,無論是光榮的還是恥辱的,都要勇敢面對及回應;除了對歷史的認知及反省之外,我認為具前瞻性的思維及處理也是不可或缺的,甚至更為關鍵。

  處理國民黨黨營事業的前瞻性思維,應以國家長遠的政治、尤其是政黨政治發展為核心。政黨不能經營營利事業,目的就是要避免不公平的競爭,特別是憂心威權時期的執政黨,「充分利用」其以不正當方法累積的龐大財力,而不利於營造正常的政黨政治。 

  因此,解決國民黨黨營事業的正本清源之道,絕對不是任其全面出售資產或信託行為,美其名是不再經營營利事業,卻仗其擁有的龐大鈔票,繼續妨害台灣的民主進步。國民黨、尤其是黨主席馬英九先生一定要明確表達出售黨營事業所得要如何處理,若想緊緊握在手中,絕對是不應該的,也無法獲得社會大眾認同。 除了對黨產應有合理的安排外,對威權時期黨營事業的非法、不當得利,國民黨也應有所反省,並誠懇的彌補過錯。

  黨營事業的不公不義事實可說是「族繁不及備載」,而國民黨前中央黨部大樓土地無疑是一項重要指標。我始終深信國民黨中央黨部土地,它一天未歸還人民,台灣民主就有一個污點。

  十四年前在國民黨中央黨部大樓改建前夕,我追蹤發現,一九八○年六月三十日,當時的執政黨,以公告現值加計二成的絕對偏低價格,向財政部國有財產局買下那片近一千八百坪的精華地段土地。

  這種利用執政權力,變相侵占國土的作法,絕對無法合理化,更不是把招牌改為「財團法人張榮發基金會」就可以了事的。 從黨營事業的處理過程,我們可以充分體會,民主不是容易走的道路。同志仍須努力!

本文曾刊載於自由時報2006.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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