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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黨產首勝 中廣兩筆土地判還(2007/05/18)張貼日期:2007/5/18
記者王文玲/台北報導 行政院於九十三起展開追討黨產的訴訟行動,交通部和中廣間共有五件訴訟,雙方各有勝敗。去年五月交通部首傳敗績,在追討中廣嘉義民雄台土地案敗訴定讞,昨天則是中廣初嚐敗果。 起訴指出,民國五十六年到五十九年間,政府委託中廣承辦「天馬計畫」,計畫中須在彰化縣芬園興建微波機室,中廣即以天馬計畫中的部分費用,購買本案的土地,並加設微波機房。 一、二、三審法院均不採中廣的說法,而由天馬計畫財產目錄清冊等資料,認定本案房地是由交通部編列天馬計畫算購買興建,屬國有財產,且三分之一信託給中廣,判決中廣應在交通部九十三年終止信託關係後返還。 判決定讞後,中廣應將彰化縣芬園鄉坐落於同安寮段的六四○地號土地及建物所有的三分之一,以及同段六四○之二地號土地的三分之一移轉為國有,管理機關為交通部。此外,就同段六四○之三土地,中廣應給付交通部廿七萬四千多元的徵收補償費,另從九十三年七月到返還為止應返還房地的使用租金,約近八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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