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監察院調查報告
  • 三中特區
  • 國際媒體報導
:::
瀏覽路徑: 首頁向右箭頭學者專家著作
  • 回上一頁
  • 友善列印
 
學者專家著作

專訪許志雄解析黨產的昨日、今日、明日(今周刊263期田習如)

張貼日期:2007/2/26

「所有的證據都顯示對國民黨不利」

撰文者:今周刊記者 田習如(轉載自《今周刊》263期)  

國民黨保有「全球最富有政黨」頭銜的時日無多,新政府究竟打算如何清算、處理國民黨黨產?處理過程可能發生什麼困難?如何防範國民黨「脫產」?《今周刊》特別專訪行政院專責此案的政務委員許志雄,以下為訪談內容摘要。

大家覺得是在做對的事情

  《今周刊》問(以下簡稱問):國會選舉過後,黨產問題的處理有加速進行或做其他調整嗎?

 許志雄(以下簡稱答):選後並沒有什麼特別的動作,因為我們本來就很積極在做。這件事情做起來很愉快,原本我還擔心這種敏感的案子會對負責承辦的常任官員造成困擾,結果他們都說不會,是依法行事,而且最重要是媒體、輿論的支持,讓大家覺得是在做對的事情,很有成就感。

 問:新政府開始積極面對黨產問題的緣起為何?

答:遠因是長久以來都在討論這個問題,去年總統大選的時候民進黨就提出這樣的訴求,民間也組成追討黨產聯盟,成員涵蓋台灣法學會的學者、律師等等,不過坦白講,這種問題沒有立法沒辦法解決。

直到今年四月監察院提出國民黨黨產調查報告之後,發函行政院要求「確實徹底清理,依法處理」,其實監察委員也知道依現行法沒辦法處理,所以所謂「依法處理」應該就是要行政院「趕快想辦法處理」,那就是要訂立特別法。

由於德國有這樣的特別法立法例,用以處理東德共產黨||社會主義統一黨的財產,先進國家有這樣的例子,當然就給了我們很好的參考。

我接手本案後,分三方面處理

我在六月擔任政務委員,接手本案之後,就分三方面處理,首先是財政部、內政部繼續調查黨產的來源,重點在找找看有沒有對國民黨有利的證據,得以保障他們的權益,例如證明黨產是以合理的代價取得。但目前為止所有的證據都顯示對國民黨不利,也就是黨產的取得一點正當性都沒有,只是形式上合法的保障,有的甚至還包裝得不太好,連合法性都有問題。

其次,法務部負責研究制定特別法的可能性,也就是在憲法上是否站得住腳。再者,我們也在十月十一日發函給國民黨,請他們說明。

國民黨隔了約一個月才回函,但是都沒有提出什麼具體內容、證據,只強調黨產是依法取得。行政院大概從來沒有像這樣請當事人表示意見過,我的立場是認為,因為我們是民主法治國家,當政府可能對當事人做成不利的決定的時候,應該讓當事人有講話的機會。那時候國民黨還抱怨說行政院憑什麼要他們答復,其實政府是給他們權利。

後來我們在十一月十九日開會,確定沒有任何對他們有利的證據,而且制定特別法在憲法上絕對站得住,於是決議由法務部來研議、擬定特別法。所以法務部才組成專案小組,邀請十幾個專家學者,每周密集開會,如果順利的話,下個立法院會期草案就可以出爐。

 問:你覺得處理黨產最大的困難在哪裡?

答:如果調查只是針對監察院提出的部分(按:無償取得不動產),時代都很久遠,資料取得非常不易,找到的也是片段、不完整。至於未來要追查黨產可能面臨的困難,在於要追到什麼範圍。以前巧取豪奪的部分,認定上比較不會有爭議,而比較難以處理的包括黨營事業及其他投資所得。

處理黨產基本觀念是實質法治國原則

以我個人的立場來講,政治團體不是營利事業,怎麼可以有黨營事業?這違反了政黨的本質,也造成政黨不公平競爭。

處理黨產的基本觀念是所謂實質法治國的原則,也就是現在的黨產,不管有多少,應該都推定是違法取得,國民黨要自己證明黨產的取得是符合實質法治國原則,這樣才能合法地保有黨產。

實質法治國的原則或許比較抽象,但基本上它就是一個公平正義的觀念,換句話說,縱然當年取得財產的形式上是合法的,有法律依據,但如果不是符合公平正義,也就不合於實質法治國原則。

 問:從特別法擬定到完成立法、開始執行的這段期間落差,你們會不會擔心國民黨財產有變動、脫產?

即使國民黨不動產不在了,也查得到現金

答:國民黨會不會脫產,當然我們不敢妄加揣測,其實監察院調查的那些土地很多也早已轉給第三人,要不回來了,但是縱使不動產不在了,也會變成現金,追查得到。很多媒體也在關心黨產花掉了怎麼辦,我開玩笑說,花掉了也是一種解決方式,因為就國庫來講是少了收入,但就政黨本質和公平競爭來講是有所增進。所以說在立法中,應該會有一個過渡條款,但不可能天衣無縫。

 問:政府有工具清查黨產的流向,比方轉到海外?有行政手段可以制止嗎?

答:一般的司法手段應該就可以做得到。而且將來檢察官應該會組成特別的小組來處理。即使移到海外,只要能夠證明是國民黨的財產,依然可以處理。德國做得到的,我們應該也都可以做。

 問:假使國民黨用人頭來脫產,如何處理?

答:德國的立法例就有涉及人頭的問題,只要能夠查到錢是從這邊過去的,還是當作它的財產,要歸公。

「陳總統、張院長完全沒有指示」

 問:德國在通過特別法後,處理過程中最大的困難是什麼?

答:就是脫產的問題。不過後來他們的成績不錯,花了八年,大概追回兩百六十多億馬克,包括脫產的部分。

 問:你預期特別法在立法院會順利通過嗎?

答:現在國民黨已經不過半了,只要國安聯盟組成,應該不會有問題。雖然選舉期間提這個議題被說成選票考量,選後又有人說落井下石,但其實依常理來看,處理黨產本來就有正當性,所以我很樂觀。

 問:張院長和陳總統對於黨產處理的方式、進度、節奏有沒有任何指示?

答:完全沒有指示,連接觸都沒有。

本文轉載自今周刊 http://www.businesstoday.com.tw
跳至螢幕最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