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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者專家著作

全台最富有社團財產大曝光 救國團與國庫「爛帳大清算」(財訊300期/田習如)

張貼日期:2007/2/26

國民黨不當黨產這六年多來一直是綠營的「追殺」焦點,其實轉型期正義的追求,還包括更多由公轉私的財產爭議,像坐擁全台風景區、都市精華區許多不動產的救國團,最近就被民進黨政府盯上,也傳出可能循黨產模式「脫產」的風聲。

春節期間到各風景區走走,不經意就會發現許多救國團經營的山莊、青年活動中心,用地之「奢」讓人誤以為是公家單位才有此手筆。救國團的寒暑假營隊曾在許多四、五、六年級生的青春記憶中占據一定角落,但隨著時代演進,決策結構老態龍鍾的「中國青年救國團」遲遲未能跨越轉型關卡,在台灣年輕世代心目中幾乎快成歷史名詞,加上難以擺脫黨國時期「A國庫」包袱、仍舊坐享豐厚而富爭議的資產……,救國團何去何從?成為台灣民主化一項重要而困難的工作。

「國庫通團庫」、「團職通黨職」

救國團是全台「不動產大戶」,光是以社團法人中國青年救國團名義持有的土地面積即達五千多坪,公告現值總額為六‧八億元;名下房屋總面積更高達三萬坪,其中位在台北市區且連房帶地的,就包括南京東路四段的社教中心、四維路的透天住宅、館前路的中國青年服務社等等。這些還不包括其附屬事業名下資產。救國團變成大地主、大屋主,乃至成為全國規模最大社團法人的過程,和早年「國庫通團庫」、「團職通黨職〈國民黨〉」有很大關係。

國民黨政府來台不久,就在一九五二年由行政院頒布條例設立「中國青年反共救國團」,透過遍布全台的組織,成為拉攏、教化年輕人信奉黨國思想的重要工具,財源也就「順理成章」由國庫供養。但八九年救國團「轉入民間」、立案登記為社團法人時,政府卻任令救國團財產也跟著「民營化」,成為如今國庫一樁樁尾大不掉的麻煩案件。

救國團財產中的大批房舍,主要為遍布各大風景區的青年活動中心,以及各縣市中心地段的團務委員會、社教中心等,這些房屋有一大半是坐落在公家土地上,早年國庫大方讓救國團不花分毫「占地為王」,後來才陸續改成依法便宜租用。而救國團取得這些房屋產權,有許多在地籍資料上都是屬於建物第一次登記,換句話說,早年救國團哪來的錢蓋這麼多房子呢?答案恐怕還是與國庫的厚愛有關,像教育部就是長年輸送公家養分給救國團的臍帶;甚至早年部分地方政府還發起中小學生「一人一元」活動幫救國團蓋房子,其他各級政府的「圖利」救國團方式更是林林總總。

根據教育部清查的決算資料,一九七九至九○年間該部陸續補助救國團興建及整修墾丁、澎湖、金山……等十處青年活動中心共四‧六億元,以當時建築成本估計,許多活動中心等於全由政府出地又出錢,但房屋卻都登記給救國團。由於早期資料散佚,目前查出最「經典」的案例就是劍潭青年活動中心,由北市府、國安局、國產局出地,並約好建屋費用由僑委會出三分之二、救國團出三分之一,日後按出資比例持有建築物產權。結果八八年房子快蓋好時,救國團連續三年向教育部申請專案補助共一‧六八億元〈按總經費三‧二二億元計,分擔比例應只需一‧○七億元〉,雖然教育部撥款公文中數度出現產權應登記給出資單位的文字,但那一群吃公家飯的官員、公務員們最後竟然眼睜睜看著房屋落入救國團名下而毫無作為,直到民進黨政府上台打算追討時,已經超過了民法的十五年請求權時效。

先下手為強?

行政院專案小組在甫過世的蒙藏委員汪平雲生前努力下,曾討論以收回土地租約及採其他法律途徑要回房屋產權的方式解決劍潭活動中心案,同時間卻傳出救國團將「先下手為強」,把房屋出售給善意第三人,類似國民黨這幾年來密集賣掉爭議黨產的「脫產」模式。雖然救國團內部已私下流傳開來,但相關主管在本刊正式訪問時卻否認有此計畫,未來演變值得密切觀察。

站在國庫的立場,公有土地上坐落著許多救國團房屋,公產形同被長期「綁架」;不過救國團相關主管則是一面抱怨這些房屋都很老舊,有些山莊更地處偏遠、無經營效益,救國團是為了服務民眾而非「坐擁金山」,一面卻又說最好政府能把活動中心土地產權賣給他們。

原來,翻開救國團財務資料便不難發現,各大風景區的青年活動中心、各都市中心區的社教中心,這些多半位於公有土地上的救國團房舍,正是救國團的「金雞母」,近十年來每年活動中心收入約十億元、社教研習〈各種才藝班、文理補習班等〉及活動收入約七億餘元,占救國團年收入逾八成。二○○○年以前,救國團每年來自政府的委辦費等收入都在三至五億元不等;尤其九四年以前,當政府「惠賜」金額達四、五億元時,救國團年年收支都有結餘,九五年起便轉為連年虧損;二○○○年起綠色政府不再給救國團關愛的眼神,每年委辦費更降至一億元以下,於是更凸顯活動中心、社教中心收入的重要性。而國庫幫救國團蓋了一棟棟「生財工具」,救國團主管倒是臉不紅氣不喘地強調,拿政府補助款興建活動中心「是為了配合政府政策」。

救國團由盈轉虧已超過十年,除了政府給的錢減少,過去每年動輒收入一億五到三億餘元的寒暑假活動,近幾年也銳減至二、三千萬元。更關鍵的原因則是龐大的人事負擔。救國團有傲視全台社團組織的一千多名專職員工,每年人事費超過六億元,還另有比照公務員的退休金優惠存款利息補貼〈即所謂「一八%」議題〉,雖然九五年起不再提供此優惠,但隨國內利息走低,原有的補貼支出近年已膨脹到每年逾五千萬元。救國團員工感嘆九年來未曾調薪,近兩年更遇缺不補、精簡組織,許多有意義的活動如基層文化服務隊也已停辦。不過從財務資料看來,人事費降幅仍不顯著。

盈轉虧逾十年,人事負擔沉重

往年國庫照顧救國團就跟照顧國民黨一樣,例如「黨職併公職」年資併計卻只從國庫領退休金的事情,救國團也一併適用,前內政部長林豐正便是一例〈詳本刊二九五期〉。難怪民進黨政府將救國團定位為「國民黨附隨組織」,列入追討不當黨產的第二波對象。不過,國民黨前主席馬英九雖是救國團排名第一○一號團員,救國團的決策權握在長年以前朝退休教育高官為主的團務指導委員會,例如朱匯森、潘振球、李煥等都已年逾或近八旬。

據透露,這群「老伯伯」在開會時常提出一些令員工「絕倒」的意見,例如要求加強服務銀髮族、退休教師等,似乎以為救國團還像早年呼風喚雨、包山包海,也忘了中國「青年」救國團的服務對象不是他們這群銀髮退休族。

救國團在○五年換上林炯垚當主任,但掌控團務十八年的李鍾桂轉任團務指導委員會召集人後,仍是實際運作的要角。李鍾桂並身兼張老師基金會等三大救國團相關基金會的董事長〈詳附表〉,救國團在九三及九六年間將旗下營利事業中最多金的幼獅文化公司〈資本額一‧五億元〉股權全部捐給這三個基金會,令人對幼獅的財務充滿好奇,也值得政府專案小組繼續追查。

其實救國團近年為了轉型求生也做了一些努力,例如在二○○○年除掉名稱中的「反共」二字,拿到陸委會等兩岸文教交流的「生意」,幾乎每個月都有接待對岸來的參訪團;此外也爭取企業界贊助活動,像與台積電基金會合作邀請外縣市貧困學生來台北觀光、與銀行業合作安排學生實習等。救國團團員名單中也出現高清愿、李成家等企業主,不過都是早年加入,代表著建立政商關係的一種管道。

對於財產來源的爭議,救國團表現一如國民黨面對不當黨產,堅持威權時代搞出來的形式上的合法性。救國團主管也要求本刊強調他們是一群無私奉獻的「快樂的傻瓜」,以侷促的人力在全國山巔海角「為人民服務」。也許他們真的快樂工作,倒是當了好多年冤大頭的國庫肯定是超級「傻瓜」。

救國團相關事業

名稱

資本額/登記基金額

負責人

幼獅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153

李鍾桂

中國青年大陸研究文教基金會

2

李鍾桂

中國青年服務事業文教基金會

2

李鍾桂

張老師基金會

3

李鍾桂

中國青年旅行社有限公司

45

薛全麟

張老師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42

李鍾桂

中國青年留學遊學股份有限公司

1

徐國華

單位:百萬元

 

救國團的企業老闆團員

高清愿44*

統一集團總裁

李成家97

美吾華公司董事長

楊頭雄109

味丹企業董事長

王信豐110

宜蘭宜聯鋼鐵董事長

沈達吉111

清華廣告董事長

林富男112

高雄漢王洲際飯店董事長

吳澄清194

台灣石化合成公司董事長

黃崇仁195

力晶集團董事長

謝修平201

三功集團

註:數字為團員證號碼

 

救國團收支概況

項目/年度

2004

1994

總收入

21.24

27.17

    政府委辦費

0.68

  3.02

    青年活動中心收入

10.38

  10.09

總支出

21.54

25.75

    人事費(含各團部及活動中心)

6.03

5.36

    退休金優惠存款利息補貼

0.58

0.14

年度餘絀

-0.30

1.42

註:總收支項之次項目為舉其要者。     單位:億元

 

救國團現有不動產

土地

房屋

總面積

18123.3

102021.38

  台北市

911.44

26484.06(約8千坪)

  高雄市

1810.98

1274.92

  全台院轄市

304.89

7431.87

  其他

15095.99

  66830.54

單位:平方公尺;萬元

 

 

本文刊登於財訊300期 20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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