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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個案說明
中廣八里機室案(1963)張貼日期:2007/4/9
台北縣八里鄉小八里坌段十三行小段240-2地號等16筆土地,面積26,220平方公尺。民國50年間,為與中共對國際廣播總發射電力相抗衡,中國國民黨與交通部、新聞局等單位籌組「建立強力國際廣播電台專案小組」,決議增建250千瓦機一座,100千瓦機三座,總預算為美金139萬5,000元及新台幣701萬元。嗣因經費關係,先於台北縣八里鄉建立一座100千瓦短波機一座,總經費為美金7萬元及新台幣840萬元,並於民國52年完成測量、設計、徵購土地(限於經費,僅購機房區用地而未購天線區用地)等工作,並於民國53年12月間開始對外廣播。嗣因當地居民以電波干擾及天線影響地方發展為由,抗爭不斷,復因中央廣播電台改制在即,該機室爰於民國85年停播並荒廢迄今。 本案土地係中廣公司以「徵收」方式取得,因查徵收應由國家原始取得,並以政府機關為管理機關,該公司非屬適格之土地所有權人。 案經行政院委請律師團,檢送本案土地產權爭議之處理意見,責由交通部擔任原告,向法院提訟收回。並由該部委請之行政院律師團於93年11月18日向士林地方法院遞狀。 本案業經地方法院宣判,主文略以:「確認中華民國對本案16筆土地之土地所有權存在,其餘之訴駁回,訴訟費用由本部負擔。」交通部並已於95年6月16日按委任律師團所提法律意見,提起二審上訴,經臺灣高等法院於96年3月27日宣判上訴駁回,維持一審判決內容,爰該部將於近期內提起上訴。
政院對中廣北縣八里鄉土地展開第二波訴訟(2004/11/14) 中廣:八里機室土地合法取得 非不當黨產(200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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