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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查國民黨黨產遭質疑,行政院:在行政程序上無法迴避,而且會給(2001/10/14)

張貼日期:2001/10/14
 

〔自由記者施曉光╱台北報導﹞在年底大選前夕,行政院主動對外宣布有意特別立法清討國民黨黨產,引發外界高度聯想,行政院昨日特別聲明表示,這是應監察院要求所展開的調查行動,行政院長張俊雄則表示,政院沒有特定的處理時間表,而且會給國民黨說明的機會,不過國民黨黨產問題歷時久遠,目前的法律不足以解決,因此制定特別法不失為一個可行的方案。行政院在書面聲明中指出,為了釐清國民黨取得公有財產疑義,並且兼顧當事人權益,已經在十月十一日正式去函國民黨,要求就監察院的調查意見提出說明並且提供相關資料,國民黨如有任何意見,請儘速正式以書面回函向行政院提出說明。行政院祕書長邱義仁昨天在出席一場研討會後表示,行政院處理國民黨黨產問題,是應監察院的要求,在行政程序上根本無法迴避,雖然此時處理會引發外界政治聯想,但如果行政院不處理,將會引來別人批評行政怠惰或不尊重監察院,因此,行政院將依正常程序進行,沒有一定的處理時間表,也不會刻意加快速度。邱義仁說,本案事涉的部會很多而且時間久遠,因此,目前正由政務委員許志雄召集專案小組進行彙整,下一步才會針對法律問題如何處理進行探討,如果最後調查結果顯示國民黨黨產取得雖然合法,但是移轉過程欠缺正當性,行政院將研究是否以特別立法的方式處理。

  此外,行政院在聲明中指出,政府針對國民黨疑似不當取得的黨產進行調查,是依監察院的調查意見,﹁行政院應本維護國家財產及人民權益之職責,確實﹃徹底清理﹄、﹃依法處理﹄,而展開之調查行動﹂。行政院指出,監察院的三項調查,分別是針對國民黨取得公有財產的﹁轉帳撥用﹂、﹁移交接管︵戲院︶﹂以及﹁贈與﹂等三項方式所做的調查,並不包括﹁承購︵特指低價承購︶﹂等其他方式﹔因此,除監察院的調查項目外,其他民間團體也曾對國民黨其他黨產取得方式提出的質疑,行政院已要求相關部會一併進行了解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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