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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國發院地疑點多 綠要馬說清楚 (2006/06/23)張貼日期:2006/6/23
〔自由記者蘇永耀、王寓中/台北報導〕民進黨昨天反擊國民黨主席馬英九,質疑馬處理國發院土地等黨產爭議,抨擊該筆土地不僅當初取得有問題,如今轉售財團更是令人質疑。與會黨籍台北市議員並要求馬英九不要避重就輕,以魚目混珠的方式來回應黨產問題。 馬應該公佈帳目 台北市議員徐佳青、李建昌、周威佑等昨召開記者會,針對馬英九前天回應的國發院土地說法,提出質疑要求馬加以回應。首先,當初國民黨買入國發院到底支付多少錢,馬英九應公佈帳目,而不是只有嘴巴上說說。 徐佳青表示,國發院葉姓地主是在五十一年一月時,被國民黨拿槍押到木柵鄉公所,簽下買賣契約,金額為十九萬一千一百元。但時至今日國民黨也僅提存了四萬多元在法院,葉姓地主也從未領取。她質疑,若這是自願買賣行為,為什麼地主至今遲遲不願領取? 徐佳青也不客氣批評馬英九前天在自圓其說,根本完全不了解當初國民黨強取民地的實情,上述價金更低於附近其他民間土地買賣價格。國民黨從取得國發院土地轉賣賺取巨額金錢至今,連一毛錢都沒付,國民黨根本是「金光黨、詐騙集團」。 徐佳青進一步要求馬英九公佈國民黨當年購入國發院土地所有的文件及當年所有民地買賣的文件。她說,國民黨五十一年強行購得國發院土地,本為農地;但國民黨既非法人也不是自然人,更非農民,根本無法購買農地,也無權將土地變更為機關用地。所以,才遲至五十三年十一月十九日完成變更登記,且還是以無效的印鑑證明強行登記。 對國民黨在去年將國發院土地賣給元利建設,獲利四十三億元,市議員同樣要求公布買賣合約。李建昌質疑,國發院現為機關用地,按法令是不可開發建設,因此,是否在契約裡「打了包票」,將改為住宅用地,否則一般企業不會購入這樣的土地。 國民黨:絕無土地變更條款 對於綠營的指控,國民黨行管會主委張哲琛表示,國民黨與買家元利建設簽定的買賣契約,雙方須遵守保密協定,但他保證,絕無協助變更土地的條款或但書。 張哲琛並重申,國民黨當初購買國發院土地,不但不是賤買,還買貴了;而且每筆交易都有契約及移轉資料,這是強取來的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