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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政府建立機制,朝公布、返還及立法三方向處理不當黨產問題(2003/12/24)張貼日期:2003/12/24
行政院發言人林佳龍今(廿四)日表示,行政院將在今天召開的國家資產管理委員會,成立清查、追討政黨不當黨產機制,並將秉持游院長指示,朝公布、返還、立法三個方向努力,以解決政黨不當黨產問題。行政院希望涉及的政黨能夠誠實地面對歷史,誠信地遵守承諾,誠意地繳回黨產。 林發言人表示,政府對於處理政黨不當黨產問題所持的態度是:侵犯人民的,就應該還給人民,屬於國家的,就應該歸還給國家。 林發言人指出,對於政黨不當取得財產的責任追究問題,基於當時黨政不分、威權統治的時代背景,將不會對經手的文官及事務人員課以政治或行政責任,並將訂定獎勵原則,以鼓勵他們協助政府清查處理不當黨產問題。對政務人員在辦理黨產事宜所涉及的法律責任,政府將依法辦理。 林發言人強調,希望立法院儘速通過「政黨財產不當取得條例」,以作為處理黨產問題時的準則。要做到釐清責任,不冤枉好人,最根本的方法就是讓「政黨財產不當取得條例」儘速通過立法,這對國內政黨來說也是最嚴厲、最直接的考驗。 林發言人說,部份在野人士質疑政府在總統大選前處理不當黨產問題,事實上政府並非因大選而有政治考量,數年來持續處理這個問題,均因為相關政黨方面不願配合而難有進展。但如沒有大選,恐怕相關政黨更不可能面對這個問題,所以希望相關政黨不要再推諉拖延,藉歷史、族群問題轉移問題焦點,在這個處理不當黨產的「黃金時間」,配合政府清查,真正歸還屬於人民的財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