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九日電)行政院上周將中廣股
權移轉及負責人變更案涉及違法部分,函送最高法院檢
察署,請檢察總長陳聰明交查。最高檢察署特偵組主任
陳雲南今天表示,全案已於上午正式分案,由檢察官沈
明倫負責偵辦。
沈明倫手中另有國民黨三中(中廣、中影、中視)
交易案與民進黨立委謝欣霓、江昭儀、黃偉哲所告發的
中廣股權交易案;由於行政院函送案件與兩案相涉,陳
聰明與陳雲南上午討論後,決定指分由沈明倫偵辦。
行政院四日宣布撤銷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
核准中廣股權轉讓及負責人變更案的行政處分,並將涉
嫌違法的七人函送法辦。行政院秘書處在五日下午以郵
寄方式函送,六日下午送達,並在今天正式分案偵辦。
行政院函送文件指出,華夏公司以新台幣六、七億
元出賣中廣股權,且只收一億元就轉讓股權和變更負責
人,華夏負責人陳明暉涉嫌違反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條背
信罪嫌;中廣董事長趙少康利用八家公司作為迂迴取得
中廣股權工具,有違反公司法第九條之嫌。
行政院認為,NCC 委員在未澄清中廣股權交易案疑
點前,便核准移轉,參與許可處分的政務官(NCC 主委
蘇永欽、副主委石世豪、劉宗德、委員林東泰、謝進男
五人)涉嫌貪污治罪條例第六條第一項第四款圖利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