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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哲琛說國民黨中央大樓取得過程合法(2002/09/12)

張貼日期:2002/9/12

  (中央社記者羅廣仁台北十二日電)國民黨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委張哲琛今天對於外傳行政院鎖定國民黨中央委員會大樓作為追討黨產標的一事指出,國民黨中央委員會現址的使用執照是在陳水扁總統擔任台北市長時所核發的,而且國民黨依法向國有財產局提出讓售申請,並以公告現值加兩成價購土地,取得過程完全合法。

  國民黨發言人蔡正元則說,黨中央大樓未來除可能改名為公益大樓之外,還將把九、十兩層樓改為﹁孫中山紀念圖書館﹂。  

  蔡正元指出,過去黨內高層在思考黨中央大樓使用時,多建議黨中央搬離現址,讓這棟大樓全部作為公益使用,也有部分建議捐給公益團體,不過黨內幾經思考,認為仍有保留部分作為黨務辦公的必要。  

  蔡正元表示,要在台北市尋找一個合適的辦公、開會地點並不容易,所以有必要保留部分較高的樓層繼續作為黨務營運使用,至於未來黨中央大樓的規劃,除將更名為公益大樓外,大部分將提供公益、藝文場所使用,小部分則作為開會、辦公之用。  

  蔡正元說,國民黨過去集資新台幣三千萬元蓋好捐給政府的國父紀念館,經政黨輪替後,原國父紀念館中的孫逸仙圖書館所藏資料已被民進黨政府﹁請出門﹂,無處可以存放,因此有人提出將國民黨中央大樓改為﹁孫中山紀念圖書館﹂的構想,以延續孫逸仙圖書館,而經營方式則參照世界先進各國圖書館的例子,朝複合式經營方式經營。  

  對於外傳行政院將追討黨產標的鎖定國民黨中央大樓,張哲琛則指出,國民黨於民國三十八年間遷入現址辦公,經東南軍政長官公署房地列冊借國民黨使用,於民國五十五年十月經國有財產局台灣北區辦事處出具同意整修,向台北市工務局申請營造執造增建地下一層樓、地上四層樓的後樓,並於陳總統擔任台北市長任內核發土地、房屋使用權證明書。  

  張哲琛說,七十九年三月間,國民黨依法向國有財產局提出申購,國有財產局同意讓售,依照出售土地加成計算規定,因屬﹁行政區﹂,土地按公告現值加兩成計算,比公告地價要高出許多,當時買地加上房屋按現值折舊後計算,計支付土地款三億七千四百零八萬八千六百零四元,房屋款三百零七萬三千零六十五元,房地合計三億七千七百一十二萬一千六百六十九元,由於土地面積約一千八百一十三坪,所以每坪價格高達二十萬六千多元。  

  張哲琛強調,八十年二月登記現址基地所有權人為﹁社團法人中國國民黨籌備處﹂下之外,並指定高銘輝、徐立德、吳水雲為國民黨代表人,八十三年三月國民黨完成法人登記後,土地所有權人於同年六月更名登記為﹁社團法人中國國民黨﹂,土地取得過程完全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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