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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力阻黨產公投 聲請假處分 反制訴願會(2006/11/22)張貼日期:2006/11/22
【中國時報蕭旭岑、林庭瑤/台北報導】 行政院訴願會「強渡關山」,代公投審議委員會逕行認定民進黨追討黨產公投案合法,國民黨將具狀控告公審會,並向行政法院聲請假處分,要求停止執行訴願會的行政動作。公審會也將於周五開會,以表決方式通過反貪腐公投案。 由於公投審議委員會依政黨比例組成,藍軍佔有優勢,預料將會否決民進黨的追討國民黨黨產提案,通過前財政部長王建(火宣)所提的「立法追究國家領導人損害國家」的反貪腐提案。 據指出,只要公審會一通過,國民黨馬上展開第二階段連署,在北高選舉後完成百萬人連署目標,讓明年底或後年初立委、總統選舉合併舉行日當天,一併舉行「反貪腐公投」。 針對行政院訴願會逕行認定「追討不當黨產」公投案符合公投法,行政院公投審議委員會主席高永光指出,審查公投案是公審會的法定職權,訴願會依法應當尊重,公審會「也並沒有行政怠惰」,將會按照法定程序處理,本周五照常投票決定此公投案。 公審會昨天上午在中選會召開國民黨所提「反貪腐」公投案的聽證會,民進黨籍的委員全部缺席。與會的國民黨籍委員廖風德、薛香川及黃國鐘,在會前針對行政院訴願會逕自認定「不當黨產」公投案合法,表達不滿立場。 黃國鐘直言,行政院訴願會違反多項法規,包括訴願法、行政程序法及公投法,實在太離譜;薛香川也指出,訴願會這項決定真是不可思議,率先開出先例,違反過去行政院訴願的慣例。 而廖風德態度更顯激動,他說,公審會將在本周五審議決定「追討不當黨產」及「反貪腐」兩項公投案,訴願會選在此時代替公審會先行決定,根本是越俎代庖,顯然訴願會被民進黨中央綁架,背後充滿政治考量。 他說,公投法自九十二年經總統公布後,行政院一直沒有任命公審會委員,直到今年十月五日才發出聘書,十月十三日首次開會推舉主委,十月廿五日才算是「正式接案」,因此,卅天內期限就是十一月廿四日,這也才是公審會決議的法定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