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監察院調查報告
  • 三中特區
  • 國際媒體報導
:::
瀏覽路徑: 首頁向右箭頭相關報導
  • 回上一頁
  • 友善列印
 
相關報導

追黨產最高獎金100萬 財部:法令通過才實施(2004/10/12)

張貼日期:2004/10/12

  (中央社記者許湘欣台北十二日電)黨產問題爭論已久,為鼓勵積極處理黨產,行政院日前訂定「各機關處理政黨或其附隨組織取得或使用國家資產專案獎懲要點」,公務員最高可獲100萬元獎金。不過,國產局局長洪寶川表示,這項獎金需另外編列預算,通過才可以實施。

  洪寶川表示,這項獎懲要點主要是為了鼓勵大家更努力處理政黨或政黨的附隨組織使用國家資產的問題,經行政院核定,各機關都可適用。所謂各機關,包含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與公營事業機構。

  不過,洪寶川說,因為預算要另外編列,所以,要等到法令通過才可以真正實施。

  根據這項要點,每案依照規模、種類不同,有不同獎金發放標準,但每人領取的獎金,最高不可超過100萬元。

跳至螢幕最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