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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針對行政院所提政黨條例提出說帖(2002/09/11)張貼日期:2002/9/11
(中央社記者黃自強台北十一日電)針對行政院所提「政黨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草案」,中國國民黨今天提出說帖,認為行政院清算反對黨舉動不僅是首開先例,且個案立法的合憲性可疑,因此,正本清源之道應回歸制定政黨法,才是提升政黨政治的可長可久之計。 國民黨所提說帖,分別是:「清算反對黨首開先例」、「汙名化動機路人皆知」、「個案立法合憲性可疑」、「嚴重違反法治國家原則」、「政黨平等法律保障」、「正本清源制定政黨法」、「國民黨護憲而非護產」。 國民黨表示,行政院從一年前開始由法務部研擬此一清算黨產條例,曾對外說明,草案精神是參考東德共產黨垮台後,由新政府制定的追討財產法律,國民黨當時即力斥此一做法非常荒謬,把仍在國會占有高額席次的重要政黨比成共產黨,不僅形同侮辱,以執政黨立場立法清算反對黨的財產,更是比共產黨還共產黨。 國民黨指出,此條例以「不當取得財產」為名,第一條立法理由中更已明指過去執政的國民黨,汙名化的動機,可謂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同時,於此民主憲政正要起飛弘揚時刻,執政黨率先行此惡鬥手段,實令人痛心。 國民黨說,此草案形式上雖非針對特定政黨,但從立法理由及有關追訴時效的排除規定,視現有國會各大政黨的歷史長短,很清楚即針對中國國民黨而設,實質上即為不利特定人的個案溯及立法。 國民黨說,如就草案內容進一步分析,違反法治國家的地方則比比皆是,包括有舉證責任倒置,及有關調查委員會的設置,這項條例竟創設由專設行政機關向人民追討財產制度,賦予各種調查權限,置檢察、監察、司法機關於何地,在民主法治國家絕對找不到任何先例。 國民黨表示,草案理由另外強調政黨公平競爭原則,以合理化對特定政黨進行財產清算,也是極幼稚、令人失笑的說法,所謂公平競爭,意義在於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理念,不可想像要用清算鬥爭的方式達到「公平」的目的。 國民黨指出,相對於此一黨產清算「條例」,政黨法才是廓然大公的制度,此所以連東德清算德共財產也不敢冒天下之大不韙而制定特別法,僅規定於所謂「政黨暨政治團體法」中,因此,正本清源之道,應該回歸制定政黨法,才是提升政黨政治可長可久之計。 國民黨最後強調,國民黨堅持護憲而非護產,任何人只要依循合憲法律途徑,向國民黨追訴「不當」取得的財產,只要於法有據,國民黨絕不護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