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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雄土地爭議 中廣重申維護權益的決心(2003/12/23)

張貼日期:2003/12/23

  (中央社記者吳素柔台北二十四日電)針對立委指稱中廣嘉義民雄土地為霸佔國家財產,以及行政院指示交通部研提法律告訴追討,中廣今天重申,希望政治歸政治、法律歸法律,如果政府對本案以司法途徑尋求解決,中廣表示歡迎,同時也將繼續維護應有權益和保障。

  中廣今天再度發表聲明,重申對民雄土地爭議的立場,聲明全文如下:

  一、該筆土地係中廣公司早於民國四十一年五月十 六日購買,有買賣合約書及合法產權證明,財 團法人中央廣播電台於民國八十七年成立後, 中廣為支持政府海外廣播政策,借予中央台作 為發射鐵塔基地。 五年多來該台拒付租金持續使用,中廣經多次 接洽,且經主管機關新聞局居間協調,請中央 台支付租金解決,均未獲該台回應,致本公司 被迫提出法律訴訟,歷時一年餘終獲嘉義地方 法院一審判決勝訴,對於司法還我公道,本公 司至感欣慰。

  二、按嘉義地方法院在本案判決書中,有明確之判 決:「雙方定期使用借貸關係屆滿後,被告( 中央台)已無權佔用本案二筆土地,故原告( 中廣)根據所有物返還請求權法律關係,起訴 請求被告‧‧‧將土地返還原告,具有法律上 理由,可以准許。‧‧‧原告請求被告給付五 年損害金,以及至返還土地為止,按月給付相 當於租金的不當得利,均符合法律規定,應該 准許」。 事實上,近日行政院與民進黨立委對本案所提 指控及各項資料,均早由中央台提交法院審理 ,並未獲得採信且判決敗訴。

  三、今民進黨意圖將本案轉移為選前所謂黨產政治 話題炒作,本公司深感遺憾,基於法律之前人 人平等的精神,我們希望民進黨政府共同來尊 重司法,讓政治歸政治,法律歸法律。 如果政府對本案以司法途徑尋求解決,本公司 表示歡迎,同時也將繼續維護我們應受法律保 障之合法財產與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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