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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法人登記 擬將財產「正名」 中國國民黨黨產更名有疑義(1194/03/24)張貼日期:1994/3/24
經濟記者黃秀義-台北 中國國民黨完成法人登記後,打算把登記在國民黨所屬機構名下的一千餘筆不動產,改登記為「中國國民黨」的名下,但依現行土地登記法令,仍有一些疑義,內政部將在下星期邀各相關單位開會解決。 中國國民黨依照人民團體法第11條規定,申請辦理法人登記,並在本月初取得法人資格,打算依規定把國民黨所擁有的不動產,全部登記為「中國國民黨」的名義下。但是,依琨行法令,遇到一些疑義。 國民黨中央委員會在3月3日發函內政部說明:國民黨在未辦妥法人登記前,國民黨所有的土地、房地產分別用國民黨中央委員會、中央委員會各工作會、各省級委員會、各縣級委員會和法人籌備處等不同的名義辦理所有權登記。 內政部官員說,依照現行土地登記規則,國民黨已用「法人籌備人」名義登記的不動產,應可准用上地登記規則第115條的規定,辦理更名登記為「中國國民黨」名下。 現在的問題是,現行土地登記規則並沒有明確規定,用中央委員會、各工作委員會等政黨所屬機構名義登記的不動產,在政黨取得法人資格後,可不可更名登記在政黨的名義下。 根據國民黨先前公布的財產資料,國民黨的不動產部分共有一千餘筆,土地總值依照公告現值計算,達二百餘億元。據了解,國民黨擁有的不動產,大都在早年取得,因此,絕大部分都登記在國民黨所屬的機構名下。 內政部下星期將邀請行政院、法務部、財政部和省市政府的地政單位研商,並請國民黨中央委員會派人列席。內政部也要求國民黨中央委員會在會中提出國民黨所有不動產的實際登記的情況。 依照土地登記規則第86條和115條的規定,法人在未完成法人登記前,取得土地所有權時,得提出協議書,用籌備人公推的代表人名義申請登記:取得法人資格後,應申請更名登記為法人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