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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參加「轉型正義:台灣歷史問題系列座談會」

陳總統談話

張貼日期:2006/11/17
陳總統談話

我們必須誠實地面對過去的歷史,並審慎地處理轉型正義的難題,而如何在各個生活的層面逐步落實,則是全民應該共同承擔與勇敢面對的課題,如此才能將我們的國家台灣,建設成一個多元尊重、寬容和諧且自由民主的國度。   

陳總統水扁先生今天上午應邀參加「轉型正義:台灣歷史問題系列座談會」致詞表示,總統位於政治權力的中樞,並實際負責國防、外交及兩岸等重大施政方針,任何與總統這個職位有關的制度更張,所影響的層面絕對是非常深遠的,而必須面對的選擇也格外的困難。
總統進一步表示,他個人願意在剩下的任期內,以最大的努力將與總統這個職位有關的制度完整的建立起來,為落實轉型正義來略盡一己的棉薄之力。
  總統也強調, 公平與正義是他本人從政二十多年來始終不變的堅持,而對轉型正義的追求,更是由他本人所領導的政府矢志要完成的歷史使命,而如何在各個生活的層面逐步落實,則是全民應該共同承擔與勇敢面對的課題,如此才能將我們的國家台灣,建設成一個多元尊重、寬容和諧且自由民主的國度。
  總統致詞內容全文為:
  今天本人很榮幸應邀前來參加「轉型正義:台灣歷史問題系列座談會」。從威權走向民主,過去的獨裁統治者所遺留下來種種的不公與不義,我們是要選擇遺忘或是嚴肅面對,這始終是一個無法兩全的難題。團結、和諧與公道、正義,彼此之間孰輕孰重,一再考驗著政治領袖們的智慧與決心。
  針對「二二八事件」相關歷史問題的處理,李前總統過去曾表示「大家要向前看,不要只向後看」。身為國家領導人衷心的期盼國家要安定、人民要團結的心情絕對是可以理解的,但各新興民主國家的例子一再證明,如果事實的真相無法大白,歷史的錯誤沒有被改正過來,所有的傷痛與裂痕不但不會自動消失,反而會成為日後不斷撕裂社會與散播仇恨的火種。
我們必須誠實地面對過去的歷史,並審慎地處理轉型正義的難題,這是本人自擔任總統以來,始終念茲在茲,一直努力推動的工作。雖然現有的成果不盡符合大家的期待,也還有很多需要繼續努力的地方,但只要堅持走對的路、做對的事,即使有再多的困難與阻撓,公道與正義最後一定會實現。
過去的六年多,對於在威權統治之下所造成的人權侵害事件,政府除了透過補償及恢復名譽等措施,撫慰受難者及家屬們的傷痛之外,更進一步加速相關史料的徵集、口述歷史的採訪、相關重大政治案件機密檔案的解密、整理與公開,以及委請歷史專家與學者進行調查報告等,積極還原歷史的真相並釐清相關加害者責任的歸屬。這些作為對社會的團結當然會有所影響,但為了社會的正義,也是為了撫平歷史的傷痕,我們由衷的希望在療傷止痛之後,能為台灣創造更多深化民主,以及保障自由與人權等普世價值的動能。
  除了對基本人權的侵犯與迫害之外,台灣也必須面對過去的統治者為了鞏固政權而對憲政體制與民主原則所作的戕害與扭曲。其中最為顯著的,包括透過所謂「臨時條款」完全不合憲的手段,創造出終身職總統與萬年國會,使定期改選的民主機制蕩然無存。同時,藉著執政的優勢,在軍隊、學校、行政及司法體系中發展黨務組織,進行黨務活動,公然違反憲法對軍隊國家化及司法獨立的要求。在過去半個世紀憲政發展的過程,我們看到太多為了鞏固統治的基礎而肆意對憲法的破壞,整部憲法不但充斥著意識形態的包袱,更使得有關政府權力運作的規範支離破碎、相互扞格,當我們完成歷史上第一次的政黨輪替,有機會進一步深化台灣民主的同時,所得到的卻是政府不斷地空轉與內耗。
我們必須記取教訓,不能再重蹈覆轍。憲法是國家的基本大法,絕對不是為了鞏固特定的個人或政黨的統治而量身打造的。未來有關新憲的討論,不管是三權或五權、內閣制或總統制,必須跳脫一人或一黨權位的思考而有完整的配套,以國家的長治久安與政治秩序的重建為優先,為台灣的永續發展奠定一個全新的基礎。
六年多以來,本人也深刻地感受到威權統治對總統這個職位所造成的傷害。過去在兩蔣時代,總統是介於古代君王與現代國家領導人之間的混合產物,對於總統所享有的待遇及禮遇幾乎沒有任何明確的規範,不但黨國不分,甚至家國也不分。不但沒有人敢,也沒有人願意去碰這個議題。
隨著政治的民主化我們逐步建立起相關的規範,但仍有許多問題依然尚待解決。我們就以故總統經國先生的「七海官邸」、現在叫「大直寓所」為例,1988年經國先生逝世後,由夫人蔣方良女士續住。2004年年底,蔣方良女士逝世後,則由其家屬蔣徐乃錦女士負責。去年八月蔣徐乃錦女士因病辭世後,再由經國先生的孫女蔣友梅女士接手。自經國先生過逝,當然不再是「七海官邸」,而是「大直寓所」,但是總統府、國安局及特勤中心均派有臨時人員及工友等工作同仁來負責日常的維護與照料的工作。國人同胞對經國先生有一份特殊的感情,更願意對其家屬及後人提供相關協助。但嚴格說來只有2002年至2004年因有卸任總統遺孀禮遇規定算是合法,包括現在已經是第三代還派有總統府工友在寓所服務。之所以講到這一段,無非是要告訴大家,對於有些人我們對他們的一些服務、所提供的禮遇、尊崇,已是第二代、第三代,我們還是提供工友等服務的禮遇,大家習以為常,不認為這樣的照顧有問題,但是對於現任的總統寓所也發生類似的情形,認為這個叫做特權、叫做貪腐,我們認為,這是值得進一步深思的地方。剛才我們特別提到,2002年到2004年,因為有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有這樣的禮遇,算是合法,但那也是本人擔任總統之後發現對兩蔣遺孀完全沒有任何法源依據,所以才主動請國安單位研究給予修法,在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的規定中,對於遺孀也應該給予照顧,完成法制化。
在民主的時代,總統是由人民直接選出,人民才是國家的主人。過去環繞於總統這個職務種種神秘的面紗與不合時宜的制度、慣例甚至陋習,是否都應該全面予以檢視並重新檢討。但另一方面,總統是國家的元首,對外代表國家,總統行使憲法所賦予的職權時,應有的配套措施與制度性的安排,是否也應一併有完整的規劃與設計。自從政黨輪替以來,我們原本有非常好的機會,一一對過去黨國體制所遺留下來的歷史錯誤來進行檢討與改正,但非常遺憾的只因為政黨競爭的關係,把一切的問題泛政治化、泛意識形態化,只為了反對某一個人而全盤否定一切。
總統四年一任,連選得連任一次,兩任八年一到,就一定要換人,但總統這個職務,不論由誰或由哪個政黨來當,將一直存在。如何讓總統這個職務與相關的制度,能夠符合民主的原則,但又保有必要的莊嚴與崇榮,這是我們從威權走向民主時一個非常重要,但卻始終被忽略的嚴肅課題。
本人身為台灣有史以來政權和平轉移後第一位執政的總統,所承接的歷史包袱與錯綜複雜的制度糾結,不是當事人是很難體會的。總統位於政治權力的中樞,並實際負責國防、外交及兩岸等重大施政方針,任何與總統這個職位有關的制度更張,所影響的層面絕對是非常深遠的,而必須面對的選擇也格外的困難,但個人願意在剩下的任期內,以最大的努力將與總統這個職位有關的制度完整的建立起來,為落實轉型正義來略盡一己的棉薄之力。
公平與正義是本人從政二十多年來始終不變的堅持,而對轉型正義的追求,更是由本人所領導的政府矢志要完成的歷史使命,而如何在各個生活的層面逐步落實,則是全民應該共同承擔與勇敢面對的課題,如此才能將我們的國家台灣,建設成一個多元尊重、寬容和諧且自由民主的國度。
最後,要再一次感謝「台灣歷史學會」以及「吳三連史料基金會」積極籌辦這一系列具有重大意義的座談會,也感謝主持人、與談人、以及各位先進的熱情參與。讓我們攜手努力,在民主的道路上相互扶持、共同打拼,祝福各位身體健康、萬事如意,大會圓滿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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