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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產照妖鏡 逼產權現形(2004/6/22)

張貼日期:2004/6/22
 

自由記者蘇永耀╱特稿政府追討國民黨不當取得黨產,由於黨產處置特別條例卡在立法院,過程並不順遂;在這「時間差」中,國民黨還以財務困窘為由出脫黨產,原先允諾歸還者也有已經賣出,國民黨最近並擬找買主,將中視、中廣等傳播事業易手,表面看似合法交易,但這些可能原屬國家的資產,正一點一滴的流失。

  以中廣為例,早期國庫通黨庫的時代,為利於「對匪傳播」,政府將設立的中央廣播電台附設於中廣底下,並補助大量的器材與土地,政府對其大量挹注,是中廣能有今日成績的主要原因。

  也因此,中廣雖轉型為民間公司,但不能一筆抹殺過去與政府部門千絲萬縷的關係。新聞局擬透過換照審核,要求其改善營運方式,然除此之外,對屬於國家資產的部分,亦應透過換照過程進一步加以理順,這除涉及媒體改革,讓其獨佔的頻道能更有效益的使用,要求中廣說明頻道擁有的合法性,以及未來廣播頻道可能的重分配,也是踏出追討不當黨產的重要步伐。

  同樣地,對於國民黨掌控半數以上的中視股份,以及間接擁有台視十%的股份,外界還是要問:這些產權從何而來?不是「取得即合法」,配合新修正廣電法要求黨政軍退出媒體經營,將不僅是官股,包括國民黨擁有的股份都必須在明年底前釋出,新聞局應藉由這次中視兩年一次的換照審議過程,除要求其說明未來營運方式或股權釋出計畫,更重要地,追溯股權從何而來,才是更大的關鍵之處。從現實的角度,釐清這些可能原屬國家資產的必要性,否則一旦賣出後,屆時即便通過黨產處置特別條例,若要再追回便將更形困難,基於整體目的,在處理時間上確有急迫性;另方面,這亦是避免國民黨藉由黨政軍退出的條款,藉機脫產或擺脫歷史包袱。

  黨產議題本應由國民黨自清何者屬於正當的資產,何者為不正當,但囿於現行法律規定,國民黨卻可在不用說明情況下加速拍賣黨產。新聞局推動這波的媒體改革,應要特別關注此處,並透過換照過程,要求國民黨主動證明資產的正當取得,如無法說明,整個媒體改革並可與追討不當黨產的政策相互結合,而這亦可成為重要先例,做為其他部會在個別處理黨產議題上的策略依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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