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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產條例 民進黨團更名提案下週再闖關(2004/12/17)張貼日期:2004/12/17
(中央社記者張銘坤台北十七日電)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下週一(二十日)將「政黨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草案」,去掉「不當」兩字,更名為「政黨及其附隨組織取得財產清查及處理條例草案」,再度在立法院程序委員會闖關,民進黨團希望去掉「不當」字眼後,能獲得親民黨團支持排入議程。 立法委員選舉後,黨產條例出現民進黨團和親民黨團可能合作的機會,因應親民黨團要求黨產條例名稱及內容刪除「不當」等爭議字眼,民進黨團決定更名,重新提出黨團版本,改掉「不當」等文字,爭取親民黨團支持,希望讓黨產條例排入院會議程。 民進黨團預定在下週一提案的版本名稱改為「政黨及其附隨組織取得財產清查及處理條例草案」,條文內容也不再稱「不當取得黨產」,改稱為「取得不符民主政黨存在目的之財產」的中性字眼。 草案明定應返還黨產範圍為,政黨或其附隨組織之財產,民國八十年五月一日後處分財產者,應追徵其價額,九十三年三月十日後移轉所有權或設定地上權、抵押權、典權等權利者無效。但經政黨財產調查及處理委員會認定非屬政黨應返還之財產者,不在此限。 附隨組織是指獨立存在而由特定政黨控制其人事、財務或業務經營之法人、團體或機構。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集人柯建銘表示,民進黨團提出的新草案版本,取消「不當」等字眼,改為中性文字,就看親民黨團怎麼講,希望親民黨團不要再「裝肖維」,支持將法案排入議程討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