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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產信託 做半套等於沒做(2007/06/28)

張貼日期:2007/6/28

【工商薛孟杰】
  國民黨昨日宣布將淨值二四○億的中投信託給七位自然人,並宣布退出中投經營,以兌現馬英九限期清理黨產之承諾。但是在受託的「學者專家」中,部分人士仍與國民黨有密切關係,恐難逃外界質疑黨產「左手交給右手」之譏。
  國民黨此次信託中投之作法屬於事業信託,在國內尚屬少見,儘管根據信託法精神,一旦中投將股權正式信託給七位自然人後、七位自然人就必須善盡委託人義務,有責任對於中投接下來的運作是否符合社會公益、是否違法等事項,善盡管理之責。
  也就是說,如果委託人有違背上述意旨的不當要求,例如賤賣中投公司,受託的七位自然人都有責任與權力得以拒絕。
  此外,由於國民黨信託中投的作法類似信託實務上的「自益信託」:受益人仍是國民黨,因此中投雖然交付信託,但是國民黨兌現清理 黨產的承諾也只能算完成一半,除非中投在短期內找到買主,否則中投未來的營運自然仍會是對手批判焦點。有意接手中投的國內外買主,也都了解中投有時間壓力,與中投議價時、都將中投視為不良債權,自然讓中投進退兩難,只好先以事業信託作為緩兵之計。
  但緩兵之計或許還情有可原,但如果淪為沽名釣譽的障眼法就該受社會公評。問題關鍵仍在於這七位受國民黨之託的自然人,與國民黨簽訂的信託契約是如何約定。
  舉例而言,如果國民黨高層有朝一日決定賤賣中投,或者將中投股權違法出脫,只要七位自然人故意不聞不問,仍有過關的可能。
  這也是為何當國民黨昨日宣布信託中投後,外界仍有不少質疑的原因。因為受託人中,趙揚清在民國九十二年就曾擔任過中投董事、另一位受託人汪海清雖以專業經理人身份入列,但同時也兼任國民黨行管會副主委,如何說服外界相信他們是以「社會大眾能夠接受的觀點」監督中投運作,而非只是服從國民黨的指令,都必須要拿出更多的具體作為,否則國民黨要從黨產風暴中完全脫身,恐怕是緣木求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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