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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水扁指國民黨文化事業竊佔國土(1993/03/28)張貼日期:1993/3/28
公布中廣等七家資料,自國庫取得逾百億財富,要求追討土地追繳租金追究責任 聯合記者何旭初/台北報導 正義連線立委陳水扁昨天舉行記者會,公開國民黨七家主要文化事業經由「國庫通黨庫」取得財富的手法。他說,這些文化事業運用霸道劫收、無償占用、違法轉帳、無本生意、半買半占等五種手法,為「國民黨財團」創造了上百億元的財富;正義連線要求立即追討被這些文化事業非法占用的土地,追繳被無償占用的國有土地租金,並應對有關官員追究責任。 陳水扁說,國民黨長期以來藉著黨營文化事業,扮演「文化殺手」的角色,執行文化戒嚴的政策;但隨著時代的轉變、國民黨金權政治的盛行,這些黨營文化事業都質變成「國民黨財團」的搖錢樹,自國庫取得超過百億元以上的財富。 陳水扁所說的七家國民黨黨營文化事業是:中國廣播公司、中國電視公司、中央日報、中央通訊社、中華日報、中央電影公司、正中書局。不過,他在記者會中則提出中視和中央日報除外的其餘五家資料。 陳水扁表示,根據「正義連線黨產清查委員會」所提出的初步調查報告,五家國民黨黨營文化事業「國庫通黨庫」的情形如下: ●中廣公司目前坐落的土地,可分為兩筆:第一筆合約一萬一千一百九十二坪,百分之九十為台北市政府所有、百分之十為國有財產局所有,目前公告現值達七十二億五千萬餘元;另一筆土地約合五千六百多坪,公告值現約六十七億四千萬餘元,原為日據時代台灣放送協會的產業,日本投降後,國民黨的中廣公司憑什麼可以接收? ●中影公司在台北市漢中街的二筆土地,合約四百卅五坪,公告現值在十億元以上,原為國產局前身台灣省公產管理處所有,民國四十七年由「國防最高委員會」核准轉帳給中影公司。 ●中央社所在的土地所有權為國有及省有,管理者為教育部及退輔會,建物為志清大樓,但中央不但免費借用了長時間,甚且做起無本生意,出租多餘的空間每月可收租金卅萬九千元。 ●正中書局在台北市衡陽路廿號的土地,原向國產局買了一百四十五平方公尺,但目前使用的土地比當時所購買面積約多了一百零二平方公尺。多出來的約卅坪土地毫無理由地跑到正中書局名下。 ●中華日報在台北市松江路的土地,當初向國產局購買的面積為一千一百九十五平方公尺,現在也是多了四十二平方公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