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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影公司股權出售,黨產及影像史料之處理,本局之基本立場為何?(2006/3/22)

張貼日期:2006/3/22

  一、 中央電影公司曾為國片龍頭,過去51年曾拍攝200多部電影,如:童年往事、戀戀風塵、喜宴、愛情萬歲、牯嶺街殺人事件等,可說是台灣電影史之重要資產,也培植出老中青三代包括李行、白景瑞、丁善璽、侯孝賢、楊德昌、李安、蔡明亮、王童、小野、吳念真、林正盛、陳國富、楊順清等一代又一代的新導演及電影人才,「老中影」之歷史地位,無人能取代

  二、 中央電影公司由於歷史悠久及歷年所建立之影片口碑,為國際影展策展人及外國片商瞭解及聯繫臺灣電影資訊之重要窗口。如果新的經營團隊進駐後,不再繼續經營該公司,則對國際影壇頓失一重要聯繫管道,亦使台灣電影失去重要之凝聚力量。

  三、 中央電影公司當年在國家資源之支持下,曾拍攝許多膾炙人口之軍教片,如:英烈千秋、八百壯士等,大大提振民心士氣,20年前也是在中影極力支持之下,開啟台灣新電影之契機;即使在國片不景氣情形之下,中影也維持每年產製2部以上之國片,同時也積極支持新銳導演之製片,其中包括民國78年起迄今,共有31部影片獲得政府補助所製作之輔導金電影,總輔導金金額總計高達2億1100萬元。

  四、 電影為重要文化資產,反映當時國家及社會之發展,為全民共同之記憶。未來新團隊進駐中影後,如願延續該公司優良傳統,維持永續經營,則本局樂觀其成,並將依照現有電影輔導措施之規定予以輔導獎勵。惟若新團隊無永續經營之意願,則建議基於電影為重要文化資產之理念,希望協調新的團隊將該公司出品之影片版權及拷貝捐贈政府保存或編列預算之方式由政府價購之。

  五、 建議:有關中時集團進駐中央電影公司案,擬於股權交割情形較明朗化後,由本局派員前往參訪,瞭解其未來動向,並邀集老、中、青三代導演及電影從業人員提出呼籲,並形成輿論,要求財團重視台灣電影資產,繼續培植電影創作者,拍攝優良國片,並妥善保管運用中影之2百多部自製影片,讓全民共享其重要之電影文化資產。(同時並瞭解捐贈予國家的可行性與相關之減免稅、使用權等權利義務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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