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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總統:不義黨產的追討,必須透過政治協商、立法解決(2007/1/26)

張貼日期:2007/1/26

總統於「全球新興民主論壇」第一場領袖論壇致詞內容為:
  我們都知道,捷克前總統哈維爾曾經說過:「對於威權統治我們每一個人都有罪,發號施令的、服從的、支持的、甚至袖手旁觀的,都直接、間接支持了威權統治。」當然這樣的道德反省,沒辦法作為實現轉型正義的政策指導原則,但卻指出了處理轉型正義的難題。懲罰一旦開始,仇恨與衝突隨即接踵而來,究竟應如何劃出一條合理的界線,同時滿足正義與團結的要求。
  特別近二十年來,大部分新興民主國家都是透過不流血革命的方式完成邁向民主的轉型。除少數獨裁者被剝奪了政治的權利,舊有的統治集團仍然在政治上扮演著舉足輕重的角色。尤其當對威權統治的支持與反對,是以族群的認同、國家的定位,甚至是宗教的信仰為分野,則更增加了處理轉型正義難題的複雜性與困難度。
  以台灣來講,今年是「二二八事件」,也就是過去半個多世紀以來,威權統治者對台灣人民最大規模武力鎮壓與屠殺的六十週年紀念。對於「二二八事件」,過去的威權統治者先是否認它的存在,之後則是極力的淡化它的真相,甚至扭曲它的意義,把「二二八事件」描寫成單純的「警民衝突」,即使到今天這樣的努力依然不曾間斷。
  針對「二二八事件」和在威權統治時期對基本人權迫害的處理,自本人擔任總統之後,除了對受難者及其家屬予以補償及賠償外,更進一步予以平反及恢復名譽、將相關的官方機密檔案予以解密及出版、將每年的二月二十八日訂為「和平紀念日」放假一天,並將於今年的二月二十八日成立國家級的「二二八國家紀念館」。但是對於相關的施暴者及加害者並沒有進行責任的追究與任何的懲罰。轉型正義的處理在台灣是相對平靜與沈默的,但過去所造成裂痕與傷痛卻始終無法真正有效癒合。我們的努力絕對是不夠的,未來應如何的推動,有必要更用心的借鏡各國寶貴的經驗,同時也需要積極尋求全民的共識與支持。
  如何處理轉型正義的問題,要真相、和解,還是要清算、鬥爭,有人講:沒有真相,就沒有寬恕,沒有寬恕,也就沒有和解。但是我們也瞭解到,寬恕絕對不是和稀泥,而和解也不是沒有是非。至於清算鬥爭、鬥爭清算,冤冤相報何時了?清算鬥爭的結果,未必有真相,有時候可能更掩飾真相。我們就以不義黨產的追討為例,有人講必須把它當成大是大非,不能夠有寬恕,當然也沒辦法和解,不過也有人認為必須立即處理、限期變賣、全部出脫。個人認為有關不義黨產的追討,可能必須透過政治協商、立法解決。
  這一場次的論壇,雖然將「民主轉型的正義」與「憲政體制的選擇」訂為兩個次主題,事實上,兩者是互為表裡。制定新憲法往往是各新興民主國家體現轉型正義最重要的象徵,標示著一個舊時代的結束,一個新紀元的開始。
  由威權邁向民主最具體,也最清楚的意象,就是由一部新的民主憲法取代原有威權獨裁的舊憲法。今天在座的五位政治領袖,薩爾瓦多於1983年、韓國於1988年、蒙古於1992年、南非與波蘭都於1997年,不論是透過修憲或制憲,也不論是經由國會議決或是公民投票,每一個國家隨著民主化的推進,接著而來都是一部新憲法的誕生與施行,沒有一個國家是例外,相信這絕對不是偶然,也不是主辦單位刻意的安排,這是新興民主國家共同的趨勢。
  民主就是主權在民,而憲法是人民行使基本權利的保障書,如果一個民主的國家,她的人民被剝奪或被限制有制定新憲法的權利,這樣的民主絕對是不完整的,更是有缺憾的。
  民主同時也是由人民做主人,不但要有做主人的形式,更要有做主人的實質與國民意識。一部新憲法草案的草擬當然是非常容易的,但要如何激發全民的參與、討論甚至是辯論,使這部憲法能夠忠實的反映一個新的國家共同體意識的誕生,則是民主能否獲得鞏固與深化的關鍵。
  過去的15年,台灣曾經經過7次的修憲,但都只是將過去威權統治時代所留下來的舊憲法作局部的修正與微調,但個人深信為台灣催生一部合時、合身、合用的新憲法時機與條件都已經成熟,而各位政治領袖,當年主導或催生各國新憲法的寶貴經驗,絕對值得台灣借鏡與學習。所以在今天,我也必須非常嚴正地指出,聆聽各位剛才的高見,真讓我們心有戚戚焉,為什麼薩爾瓦多能、韓國能、南非能、波蘭能、蒙古能,而台灣不能?如何催生台灣新憲法是我們共同的志業,今天不做,明天會後悔,如果沒有台灣新憲法,台灣絕對稱不上是一個正常的、完整的、進步的新興民主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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