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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廣股權轉讓案 北市:公司登記採形式審查(2007/07/02)

張貼日期:2007/7/2

(中央社記者郭美瑜台北二日電)近日國家通訊傳播委
員會(NCC)核准的中廣股權轉讓案,引發公司資金是否
實質審查的爭議。台北市商業管理處今天表示,公司申
請設立、變更登記的資本額,依公司法規定,採形式審
查準則主義,若申請書件符合規定,業務機關就應准予
登記。

商管處表示,近來中廣將法人股東股份轉讓八家公
司,且八家子公司實收資本額都在新台幣一億元以下,
資金來源被質疑有有來回移轉、未實際繳納的情事。

不過,商管處說,公司申請設立、變更登記的資本
額,依公司法第七條規定,是由會計師依「公司申請登
記資本額查核辦法」負責查核簽證。主管機關對於登記
申請,僅依公司所提出的申請書件審核,若符合公司法
的規定及法定程序,即應准予登記。

商管處說,現行公司法未對公司資金來源或流向訂
定規範,審查資金來源也不是公司登記機關的事務,若
涉虛設行號或空殼公司、是否違反公司法第九條規定,
應由檢察機關偵查,經裁判確定後,由檢察機關通知中
央主管機關撤銷或廢止登記。

商管處說,公司帳表查核及業務檢查工作,依公司
法屬經濟部職權,若經濟部認為有必要對公司進行查核
,商管處可依規定配合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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