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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廣轉讓案 NCC5委員與趙少康 下週三送辦(2007/06/30)張貼日期:2007/6/30
〔記者蘇永耀、楊國文、陳慧貞、劉力仁/台北報導〕行政院昨日表示,由於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在中廣股權轉讓案已涉圖利、瀆職,將於下週三將牽涉此案的NCC委員及趙少康等人移送司法機關。行政院也會撤銷NCC原許可本案的決定。 對行政院預備移送法辦,NCC表示,中廣案依法行政,所有決策都經全體委員縝密思考,在資訊透明、利害關係人充分參與的情形下做成,不容任何人基於選舉或其他政治考量任意誣衊。 另有綠營立委也在昨赴最高檢察署特偵組,遞狀告發NCC主委蘇永欽及石世豪、劉宗德、林東泰、謝進男等四名委員,涉嫌圖利趙少康以疑似虛設公司手法購得中廣公司,特偵組已受理。 趙妻梁蕾昨晚對此表示:「為什麼立委做什麼,我們就得回應,該說的之前都已說了,不想再說了。」 行政院發言人謝志偉昨天表示,追討黨產是民進黨政府的一貫政策,也一定會執行。從近日中廣、中投等案陸續出現爭議來看,政府高度懷疑這是一套「準備脫產」的配套作法。 謝志偉強調,中投所謂黨產信託,本質上就是企圖「銷售贓物」。無論如何銷售,都還是贓物。他說,國民黨內現正討論的「黨產歸零」,他認為這是高招,是「龜苓膏」;但人民要的是「黨產歸還」,國民黨只是在混淆視聽。 針對中廣案,謝志偉說,從這幾天揭露的問題,可看出NCC在「一手遮天、瞞天過海」,趙少康「九個承諾」,也是「欲蓋彌彰」。政府不能任由原屬國家的資產,就這樣的流失不見。 謝志偉並說,看不到趙少康的完整說明,只見NCC不斷強調過程沒問題;NCC從來就不敢提到廣電法施行細則第十八條規定「廣播事業自然人持股不得超過該事業總持股百分之十」。但既然行政院已「幫忙」發現這些疑點,NCC就應再好好詳查。 此外,昨日前往特偵組告發本案的民進黨立委謝欣霓指出,昨日已將趙少康成立的多家疑似人頭公司資金往來、掛名負責人等相關資料,當面提供給特偵組參考,她認為,中廣交易案違法事實相當明顯,特偵組應能在短時間內查明才對。 謝欣霓等人指出,包括主委蘇永欽在內的五名NCC委員,明知有意承購中廣公司股權的「好聽」、「悅悅」、「播音員」及「廣播人」等四家公司,是媒體人趙少康所成立疑似未繳足股款的虛設法人,竟能以「合議」的方式,同意趙少康以「九大承諾」這種未具備法律效力的方式,承購中廣股份,令人匪夷所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