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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向溪湖公所追討黨產(2000/07/13)

張貼日期:2000/7/13
要求歸還廿多年前提供興建代表會辦公廳舍的廿多坪土地

  聯合報記者湯文忠/溪湖報導

  國民黨無償提供給溪湖鎮公所的一筆土地,由鎮公所建辦公廳給鎮民代表會使用,廿多年來相安無事,由於國民黨失去執政權,決定討回土地。鎮長楊宗哲昨天說,將交由鎮產處理小組處理。溪湖鎮民代表會辦公廳舍已建了廿多年,廿多坪的土地則是國民黨的,鎮代會歷次開會也都借用產權屬國民黨的中山堂。多年來黨部未向鎮公所要求土地使用費,也都沒有收取中山堂的使用費,但國民黨總統大選挫敗後,最近清理黨財,決定討回這筆土地。

  黨部人員表示,失去執政權後各地方黨部為民服務項目還是照常辦理,在開源節流的原則下,要討回黨產。黨部人員說,可以不追討這廿多年的土地使用費,由於地上物非黨有,在鎮公所還地時,建物一併歸黨部,以地上物抵扣土地使用費。

  楊宗哲說,鎮公所籌建包括鎮公所、鎮民代表會、衛生所等綜合行政大樓,可望年底前完成地目變更手續,並在在本屆鎮長任內興建完成。等鎮民代表會遷入行政大樓,鎮公所即可歸還借用黨部的土地。

  他說,鎮代會辦公廳舍用地,經都市計畫委員會變更為廣庭用地,國民黨要回土地也不能拆除後重建,只能充當停車場之用,或保存現有建物。至於歸還土地時是否以地上物抵扣土地使用費,把建物一併交給國民黨,屬鎮產處分,他說將交由鎮產處理小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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