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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律師團今遞交訴狀 追討國民黨不當黨產(2004/11/1)

張貼日期:2004/11/1

  為積極處理國民黨不當黨產歸還事宜,行政院於今(一)日正式向法院提出第一筆所有權登記塗銷訴訟,訴訟標的是中廣在板橋市所擁有一筆價值約達十二億的土地。行政院發言人陳其邁上午陪同律師團召開記者會後,律師團隨即前往板橋地方法院遞交訴狀。
陳其邁表示,中廣為依公司法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不僅非屬國營事業,更非行政機關,卻以自己名義在民國七十年六月五日變更登記該筆板橋土地的管理機關;至民國七十四年八月五日時,更以「作價轉讓」之原因,將該筆土地的所有權變更登記為自己所有。

  陳其邁指出,由於國有財產法第二十八條規定,「主管機關或管理機關對於公用財產不得為任何處分或擅為收益…」,中廣顯然違反國有財產法之強制規定,依據民法第七十一條等規定,被告的法律行為顯然無效。除此之外,遍查土地移轉之登記原因,無論是登記實務或是七十五年始訂定的「登記原因標準用語」,皆無「作價轉讓」乙項,甚且中廣亦未支付分文價金以取得該筆土地所有權,更可見中廣當初所謂的「作價轉讓」根本就是通謀虛偽意思表示,以此觀點視之,該等法律行為依民法第八十七條亦屬無效。

  陳其邁強調,針對中廣名下的板橋市土地,一係因當初違反國有財產法強制規定,二則是移轉所有權行為屬於通謀虛偽意思表示,因此,中廣所為移轉土地所有權的相關法律行為皆屬無效,因此,交通部及電信總局將依據民法第七六七條之規定,提出確認中廣對系爭土地之所有權不存在的「確認之訴」,以及塗銷中廣對系爭土地之所有權登記的「撤銷之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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