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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聯會無償借土地 軍方催討 (2003/11/02)張貼日期:2003/11/2
合約效期到民國一百年 官員說條件不公平可要求解約 政院表示尊重國防部決定
聯合報記者羅曉荷/台北報導 蔣宋美齡去世後,婦聯會龐大資產何去何從,以及國防部與振興醫院的土地訴訟,都備受矚目。 國防部已發函要求婦聯會歸還位於長沙街的土地,軍方催討動作相當積極,某行政院高層說,婦聯會雖與軍方簽訂廿年合約,但因合約條件不公平,行政院可要求解約。行政院發言人林佳龍指出,有關婦聯會占用軍方土地問題,行政院尊重國防部的處理,並已將政黨不當取得財產條例列入優先法案。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集人柯建銘說,早在一年多前,前總統李登輝就曾叮嚀他「婦聯會的土地、財產很多,應該還產於國家」,婦聯會長期侵占龐大的國家資源,相關土地、財產,必須設法收回。柯建銘表示,他曾與內政部長余政憲聯絡,不過,余政憲研究後發現,婦聯會性質特殊,且資產有許多是早年黨國不分的情況下建立,與國民黨黨產問題類似,在未立法取得依據前,政府可能無能為力。婦聯會實際的土地、財產及保管基金數目並沒有正確統計,不過,兼任民進黨主席的陳水扁去年九月曾點名婦聯會占用國防部位於長沙街的三千多坪土地,過去幾十年無償使用,沒繳過租金、也沒訂定契約,後來補訂契約,但使用期限是到民國一百年;國防部日前已發函婦聯會,要求歸還土地。 另外,蔣宋美齡創立的振興醫院,也涉及占用軍方三點四公頃土地,雙方正在士林地方法院訴訟中。同時,婦聯會的部分經費來自早期的進出口結匯部分收入的特別稅捐,例如反共抗俄等特殊收入,政務委員許志雄認為,婦聯會侵占土地、收取稅捐,雖有當時的法律「包裝」,但實際已侵占了國家財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