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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今撤銷中廣股權移轉案(2007/07/04)

張貼日期:2007/7/4

NCC涉圖利今移送法辦

〔自由記者鄒景雯/台北報導〕政府積極調查趙少康購買中廣案,已至翻牌階段!據了解,行政院今天將檢具具體資料,一舉將中國國民黨中投公司、中時集團所屬榮麗公司與華夏公司,以及趙少康四者,全部依據涉嫌違反公司法、背信罪移請檢調發動調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則以涉嫌圖利罪同時移送法辦。

中投、榮麗、華夏、趙少康


疑涉假交易移請檢調調查

行政院今天並將召開記者會,宣佈撤銷六月二十六日NCC同意中廣股權移轉給趙少康的處分,使全案回到原點。

確切消息指出,政府經過審慎蒐集資料後,評估認為目前所掌握的事證已足以讓檢察官發動調查,而中投、榮麗、華夏、趙少康這四者之間的關係流向,涉嫌是「假交易」的一體,彼此無法分割,決定把他們全部都移請司法機關處理。

高層官員表示,趙少康僅付了一億元訂金,就可獲得中廣公司的經營主導權,可以合理懷疑趙少康與中投、榮麗、華夏之間存在某種「信託關係」,甚至趙少康只是背後主要出資者的代理人,是否違反廣電法第五條黨政軍退出媒體的規定?有必要了解。若整起交易證實是「假交易」,則涉及違反公司法與背信,屬於刑事責任,後果嚴重。

對於趙少康辯稱「好聽」等四家公司資金實際到位不是空殼公司,政府高層駁斥,若是以合法的程序成就違法的事實,仍然難逃法網,況且依據公司法,若有從事與設立目的不符情事,依舊可加以撤銷。

對於NCC可能涉嫌圖利的部份,官員指出,行政院在四月十一日曾發函NCC本於職權對中廣股權轉移案詳加處理,NCC在上次會議也對趙少康提出多項要求,如今這些要求並未確實履行,包括寶島與音樂網繳回等,NCC即以其僅僅的承諾即視為補正而予放行,是否違反應有處分?實大有問題。

NCC委員面臨停職處分

至於將NCC委員停職處分,據透露,行政院將另案辦理,不會在今天同步宣佈,雖然期程不同,但是這個處置方向「不會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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