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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政黨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及「政黨法」是要對歷史及人民負責,並建立政黨內部民主機制(2002/9/11)

張貼日期:2002/9/11

  行政院長游錫堃今(十一)日表示,推動制定「政黨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絕不是為了特定政黨立法,而是要對歷史、人民負責。至於「政黨法」則是對政黨進行合理規範,確立政黨行事分際,讓政黨財務更加透明,並建立政黨內部的民主機制。
行政院會今日通過「政黨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草案及「政黨法」草案二法案後,游院長作以上表示。

  游院長說,政黨應以滙聚民意,促進國民政治參與為目的。我國過去歷經長期戒嚴,國家與政黨之間未能嚴守分際,政黨不符實質法治國原則所取得之財產,長久以來備受各界非議。游院長引用監察院的調查報告指出,過去各級政府將國家財產以無償贈與、轉帳撥用等方式,移轉給特定政黨,有違法律實質精神,且已在人民及政黨之間,形成不公平的差別待遇,與憲法第七條黨派平等精神相違背,經多次來函要求行政院確實澈底清理。

  游院長表示,通過「政黨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及「政黨法」二草案,目的就是要解決歷史留下的包袱,重建政黨公平合理的競爭環境。二者環環相扣,相輔相成,缺一不可。游院長強調,行政院身為國家最高行政機關,自應積極處理,責無旁貸。

  游院長強調,推動制定「政黨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絕不是為了特定政黨立法,而是要對歷史、人民負責,不應模糊了行政院為建立長遠政治秩序、規劃設計符合民主憲政宏規的意義與焦點。至於「政黨法」是對政黨進行合理規範,確立政黨行事分際,讓政黨財務更加透明,建立政黨內部民主機制。

  而為處理政黨不當取得的財產,游院長表示,未來行政院將成立「政黨財產調查及處理委員會」,並研擬「政黨財產調查及處理委員會組織規程」等相關作業規定,為啟動處理 黨產 工作做好萬全的準備。

  游院長強調,為建構完整的陽光法制體系,澈底改革、扭轉現存的政治文化,還給人民一個真正乾淨、清明的政治空間,行政院也將加強推動辦理後續「政治獻金管理條例」等相關配套法案之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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