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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票案,楊雲黛四帳戶4000萬公款疑遭侵占(2003/10/24)張貼日期:2003/10/24
〔自由記者蘇恩民╱台北報導﹞台北地檢署清查興票案上億元可疑公款流向,首波鎖定楊雲黛名下四個關係帳戶,發現其中至少有五千三百多萬元公款,經層層轉帳,最後有高達四千多萬元被以現金提領或購買旅行支票方式轉走,最終流向不明。為查明相關黨產有無遭私人侵占、挪用,檢方已經發出傳票,將於下週首度傳喚楊雲黛到案說明。 此外,因李前總統前天出庭作證時,曾針對與宋楚瑜互動情形,具體提出多項對宋楚瑜極為不利的證詞,檢方認為,興票案案發期間,楊雲黛長期擔任宋楚瑜的機要秘書,較有機會從旁觀察宋楚瑜事後作為,故正積極整理相關疑點,待下週一併提出訊問。 領導五人小組重新偵辦興票案的主任檢察官林邦樑認為,流經楊雲黛名下四個帳戶的資金,原本應該都屬於國民黨黨產,所持理由,除了原始五千三百萬元資金,幾乎全部來自宋楚瑜在台銀開設的國民黨秘書長專戶,楊雲黛曾向前任偵辦檢察官供稱四個帳戶「都是為公事而開設,帳內資金都是公帳」。 檢方查知,興票案全部十一億餘元資金中,應有超過五億兩千萬元公款,扣除宋楚瑜事後提存法院的兩億四千萬元,以及不起訴處分書結論中,認定實際用於照顧蔣家遺族與黨政運作的一億多元款項,應該還有一億多元國民黨黨產,最終流向有待進一步追查。 五人小組重新過濾、比對相關資金,發現總計至少有高達五千三百多萬元公款,分別流入楊雲黛名下中興票券活存、台銀營業部S598647號及S629086號活存,以及台銀城中分行活存等四個帳戶,其中四千多萬元經層層轉帳手續,最後流向不明。 檢方好奇的是,這四千多萬元公款中,有高達三千萬元,集中於八十七年十二月十八、十九日,以台銀及土銀五名員工名義結匯,最後用於轉購旅行支票,其他一千餘萬元,自八十二年三月十八日起,至八十八年十一月十八日止,被分批多次現金提領一空。 檢察官認為,若這些資金被查出遭有心人挪為私用,或最後流入私人帳戶,則必須依法追究其中有無涉及侵占弊端,真相究竟如何,希望下週可以獲得初步解答。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台聯立委陳建銘昨天在立法院司法委員會向法務部常務次長顏大和質詢指出,前總統李登輝身為卸任元首,都願意為司法案件到地檢署出庭作證,親民黨主席宋楚瑜的小姨子陳碧雲面對興票案的檢方傳票,卻屢傳不到,顯然是藐視司法。 顏大和答詢表示,他並不清楚陳碧雲在興票案被列為被告還是證人,不過就一般通案來說,如檢方屢次傳訊,被告仍不到庭,檢察官就會開出拘票拘提,如拘提不著,將逕行發布通緝;如是檢方傳訊的證人不到庭,也會被拘提,還可科以罰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