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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廣賣給趙少康 新聞局:寶島網、音樂網不得移轉 (2006/12/27)張貼日期:2006/12/27
聯合記者李順德、劉永祥/台北報導 行政院新聞局長鄭文燦昨晚強調,新聞局頻譜重整,對中廣寶島網、音樂網的行政處分仍然有效,因此這兩張執照不得隨同中廣出售而移轉。國民黨華夏公司上周將中國廣播公司媒體事業部分股權與頻道執照轉讓給趙少康,引發政壇關切。行政院長蘇貞昌昨天也指出,國民黨產是不義之財,國民黨主席馬英九號稱要改革,說要歸還黨產,現在不但不還,還要賣,「說一套做一套」。 民進黨副秘書長蔡煌瑯昨天指出,趙少康日前辭去飛碟電台董事長,只是「遮掩」動作,國民黨將中廣轉移給趙少康,讓中廣和飛碟結合,是將公共財集中在少數人手中,違反公平正義使用原則。民進黨強調,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應立刻收回中廣使用的所有頻道。 蔡煌瑯表示,國民黨和趙少康進行「密室交易」,有利益輸送之嫌,他們應告訴社會大眾成交價格。 鄭文燦昨晚表示,新聞局除了將前年推動頻譜重整政策資料提報行政院外,還將請政務委員林逢慶出面協調解決,「不會放任爭議存在」。 鄭文燦表示,新聞局二○○四年推動頻譜重整,由於寶島網提供的「農業資訊」、音樂流行網的「遏止匪播」其任務已消失,因此,新聞局在換照時決收回頻道,並訂有中廣寶島網、音樂網兩張執照在今年六月到期繳回的「兩年落日條款」,雖然NCC以廣播執照兩年效期已修法延長為六年,自動把兩年繳回時間延長為六年,但也沒有做出新的行政處分,因此要求中廣繳回執照的行政處分仍然有效,除非NCC廢止原行政處分,否則兩張執照不得隨同中廣移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