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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廣:當年誤將土地登記電總名下(2004/11/02)

張貼日期:2004/11/2

  【工商時報張國仁/台北報導】   

  為追討國民黨黨產,民進黨政府昨天再度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法院確認國民黨營事業中廣公司所有,座落在板橋市民族段八筆土地所有權不存在、所有權塗銷登記與其中三筆土地管理機關變更登記塗銷的訴訟。國民黨行管會主委張哲琛昨晚回應說,中廣的土地取得並無違法。   

  民進黨政府採取法律訴訟程序追討國民黨黨產,這已不是第一次。交通部去年亦曾對中廣嘉義民雄土地提起訴訟,中廣在一審法院獲得勝訴,交通部正上訴中。   

  交通部與電信總局請求法院確認的八筆土地產權,分別是民族段五七0一之一、六五八、六五八之三、六五八之四、七五二、七五二之二、七五二之三及七五二之四。其中五七0之一、六五八及七五二等三筆請求法院准予將管理機關變更登記塗銷。   

  國民黨委任處理黨產的律師李永然與中廣昨晚同時發表聲明,澄清該八筆土地的取得為「無償取得」。   

  李永然指出,中廣板橋發射機室土地的取得,是當年政府與中廣簽定委託廣播合約,配合執行海內外,包括中國大陸的廣播任務,而在民國四十年政府以事業補助費報經行政院核准,土地價款由該補助費扣抵支付,這就是所謂的「作價轉帳」。不過,當年辦理所有權登記時,卻誤將中廣的產權,登記在電信總局名下。   

  七十三年間,經中廣多次與政府交涉後,終於獲得行政院允諾,由財政部及交通部查明有關事實後,同意物歸原主,並辦理登記變更為中廣所有。   

  李永然說:「中廣的該批土地取得是以提供勞務、支付對價所購得,沒有疑問。所謂無償取得的說法,是刻意誤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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