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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調查國民黨產不動產四百七十九筆(2003/12/25)

張貼日期:2003/12/25

  (中央社記者黃文宗台北二十五日電)監察院二○○一年完成的「公產變中國國民黨黨產」調查報告指出,國民黨不動產達四百七十九筆,監察院具體函文行政院的調查意見說,行政機關在訓政時期同意國民黨以政府名義接收國有特種房屋及基地等,似與當時法令相違背,行政院應本維護國家財產權益的立場,依法徹底清理。

  民主進步黨競選總部發言人吳乃仁今天表示,民進黨要求國民黨必須將不當侵佔的財產全數歸還給台灣人民,即使國民黨已經賣掉的部分,只要屬於不當利得,均必須還財於民。吳乃仁說,監察院的調查報告有公信力,民進黨不會自己再羅列追討項目,一切以監察院的報告為基準。

  監察院﹁公產變中國國民黨黨產案﹂調查報告具體指出,請行政院針對﹁轉帳撥用給國民黨的國土特種房屋及基地﹂、﹁前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撥歸國民黨經營的十九家戲院﹂及﹁贈與國民黨的公有土地、建築物﹂確實徹底清理並依法處理。

  吳乃仁指出,民進黨將持續替台灣人民追討長期被佔用或變賣的國家財產,直到國民黨歸還為止。

   監察院調查報告獲高度共識通過,監察院存冊列檔的﹁調查意見﹂具體指出,訓政時期國民黨以政府名義用轉帳撥用等帳面處理方式移轉取得黨產及行憲後將房屋所屬基地並列轉帳取得的財產與當時法令規定似有違背。

  監察院指出,行政院應本維護國家財產權益立場,確實清查國民黨相關所屬房屋及基地現狀,依法處理,監察院專案小組指出,訓政時期國防最高常務會議決議經行政院代電核定辦理有一一四棟房屋轉帳撥用給國民黨,但所有權仍屬於國家所有。

  監察院報告在第一大項調查意見指出,行憲後中國國民黨不再具國家機關地位,失去訓政時期具國家機關的管理地位和權限,特別是一一四棟國有特種房屋所屬基地並列轉帳部分遲至憲政後民國四十三年才由行政院令轉帳辦理,當時國民黨性質已屬私法人團體,並非政府機關,卻以轉帳撥用方式取得公有房屋所屬基地所有權,與當時土地法相關規定不合。

  報告第二大項調查意見表示,行政院及相關政府機關對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撥歸中國國民黨經營的十九家戲院,未釐清國民黨僅有經營權而無所有權,導致十九家戲院分別移轉予他人或仍登記國民黨所有,行政院應本維護國家財產及人民權益的職責,確實徹底清理,依法處理。

  專案小組召集監委黃煌雄指出,報告裡第二大項調查意見有陳述,依據相關檔案及史料文件顯示,有十九家戲院由前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宣傳委員會接收日資電影戲院移交國民黨台灣省黨部接管經營,國民黨對十九家戲院應僅有經營權而無所有權,但行政院及相關政府機關竟未釐清兩者分際,致十九家戲院陸續移轉他人及仍登記為國民黨產,行政院為最高行政機關,應確實徹底清理,依法處理。

  監察院調查報告第三大項調查意見說,各級政府機關將管有的公有土地及建築物陸續贈與中國國民黨,顯與憲法規定及法律實質精神相違背,與台灣省省有財產管理規則列示的公有財產管理方式不符,行政院應確實徹底清理,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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