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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外資依法不得投資無線廣電 強調直接或間接投資均違法 政府會依法處理 籲國民黨展現誠意 依約歸還不當黨產(2004/08/12)

張貼日期:2004/8/12

  【中國時報陳重生、蕭旭岑、高有智、蔡慧貞/台北報導】   

  華夏公司欲轉讓中視等持股,行政院長游錫方方土昨天在立法院表示,此事牽涉外資能否投資無線電波問題,依廣電法規定,是不允許的;他強調,政府非常感謝外資來台投資產業,但若投資法律不許可的部分,「應審慎為之」,否則政府會依法行事。   

  行政院發言人陳其邁也明確指出,依據「外國人投資條例」及「廣電法」相關規定,外資不得直接或間接投資無線廣電媒體;即使梧桐購併華夏投資,再間接控制中視、中廣,未來經濟部投審會也將會依法行政,照會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新聞局,不會予以放行。   

  陳其邁並進一步呼籲「國民黨應展現誠意,不要不願意放手」,原本承諾要歸還的黨產,就應該依約歸還。因此行政院關注的,除梧桐創投打算購買華夏投資股權的方式,連帶的中廣、中視、中影等名下分布各地的龐大土地利益,是否一併處理,政院高度關切。   

  陳其邁並表示,如果外資能以間接投資的方式來規避法律規定,「那每個外資都去找一個人頭公司去併購,問題就解決了,政府豈不無法把關?」   

  游揆在立法院面對媒體詢問及答覆親民黨立委馮定國、台聯立委羅志明質詢時指出,華夏投資雖持有超過百分之九十的中廣股份,也有中視四成股權,但大家都知道,無線電波為公共財,必須政府特許,屬於全民所有,不能私有。   

  游揆強調,這是法的規定,他還不以為然地說,「請各界批評行政院前先做功課,把法源搞清楚!」游揆雖一再感謝外資來台,對促進台灣經濟發展的貢獻,但他必須提醒有意願的外資,「在投資法律所不許可的事業股票時,要謹慎為之」。   

  游揆並表示,行政院會嚴格把關,要求黨政軍退出媒體,也會為全民護產,國民黨先前雖有承諾將黨營七家戲院回歸國有,但是,卻還脫產偷賣,這是不好的行為。   

  游錫方方土也批評國民黨雖然承諾將不當黨產繳回國庫,但是遲遲不願履行,私下卻杯葛與刁難,讓繳庫程序難以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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