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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國民黨稱處理黨產事宜未拖延之說明(2004/8/12)張貼日期:2004/8/12
針對本日報載,社團法人中國國民黨(以下簡稱國民黨)行管會副主任委員林永瑞先生指出,該黨處理黨產事宜未拖延,回應說明該黨處理黨產情形如下: 一、國民黨黨產取得來源有四:(一)核准轉帳撥用國有特種房屋(一一四棟)及其基地、(二)撥歸該黨經營之十九家戲院、(三)地方政府贈與之房地(八十六處)、(四)部分個案(如實踐大樓及實踐堂使用國有土地案等)。該等財產係該黨按當時法令規定取得,依現行法律無從請求其返還所有權,故需另立特別法處理。法務部已擬定政黨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草案,經行政院於九十一年九月十三日函送立法院審議中,俟完成立法後,即得據以處理。 二、因國民黨連主席已於總統大選前向媒體宣布,將主動歸還實踐大樓及新世界等七家戲院房地,為與該黨洽商歸還事宜,本部已組成國家資產經營管理委員會黨產處理專案小組(以下簡稱專案小組),於九十三年一月十六日及二月四日二次與國民黨協商,僅獲該黨代表確認擬處理之房地範圍,係限於臺灣光復初期該黨以轉帳方式取得原屬國有財產中,仍登記為該黨或其附隨組織所有之不動產(即五棟房屋二十四筆土地、七家戲院轉帳之房地及實踐大樓、實踐堂房屋),其餘已移轉第三人或被徵收之房地,不列入處理。專案小組已於九十三年二月二十四日授權國有財產局與國民黨委託之律師協商,該局於九十三年三月十五日與律師協商獲致共識:實踐大樓倘經鑑定安全無虞,同意不予拆除,併同實踐堂,以拋棄所有權方式登記為國有;仍登記該黨之轉帳房地五棟房屋二十四筆土地,同意以拋棄所有權方式登記國有;七家戲院中除臺中及延平戲院坐落基地係中影公司向地方政府取得,不列入本案處理範圍外,其餘各戲院,由該黨依國有財產局建議以該黨持有之其他上市公司股票作價折抵之意見研處。 三、有關國民黨同意拋棄之五棟房屋二十四筆土地及國有財產局再發現屬核准轉帳仍登記為該黨所有坐落臺北市之五筆土地,該黨可逕依土地登記規則第一百四十三條規定,向登記機關申請辦理拋棄所有權,以完成國有登記,惟目前尚未辦理。至實踐大樓之鑑定工作,仍由該黨處理中。另五家戲院之歸還方式,該黨尚未決定,但據報載,國民黨已於九十三年五月二十四出售其中羅東新生戲院房地。業經國有財產局於九十三年七月五日致函國民黨委託之律師,並副知該黨,為避免造成處理困擾,應請建議該黨就協商處理中之房地,不宜再予以處分,以免變動協商基礎,增生處理難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