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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度起 政黨須申報所得稅 (2006/10/10)張貼日期:2006/10/10
賣黨產金額 將曝光 〔自由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國民黨到底賣了多少黨產?明年五月報稅時就會揭曉!財政部賦稅署表示,自今年度起,政黨每年都要辦理所得稅結算申報,換句話說,明年五月各政黨就得申報今年度所得,財產或收入總額達一億元以上的政黨,還得委託會計師查核簽證,不過,多數政黨應不至於被課到稅。 財政部賦稅署官員表示,由於內政部曾在一九八九年時發布一道解釋令,說明政黨屬於政治團體,而非教育、文化、公益團體,因此,過去各政黨可以不用申報所得;不過,內政部二○○三年重新解釋,政黨等政治團體也屬於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構或團體,財政部因此於二○○四年與各大政黨協商,決議政黨也應申報所得,並給予一年緩衝期,自二○○六年開始適用。 由於各政黨明年五月就得申報今年度所得,財政部所屬各區國稅局上月底陸續派人到各政黨辦理專案輔導,以協助各政黨了解相關法令規定及申報程序;財政部賦稅署官員指出,根據「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免納所得稅適用標準」,只要政黨的支出不低於收入的七十%,就可以免納所得稅,因此,多數政黨應不至於被課到稅。 不過,財政部賦稅署官員表示,政黨若有「銷售貨物或勞務之所得」(營業所得),即使政黨的支出不低於收入的七十%,也須依法課徵所得稅。舉例而言,國民黨名下有許多房屋及土地,若國民黨將房屋及土地出租,租金收入就屬於營業所得,就必須課徵所得稅,但若營業所得以外的收入不足以支應活動支出時,可將不足支應部分扣除後,再依法課徵所得稅。 出售財產 難課到稅 至於政黨處分財產的收入,財政部賦稅署官員表示,出售財產收入不屬於「營業所得」,因此,政黨處分財產收入雖須申報,但只要符合「支出不低於收入七十%」的標準,仍不須課徵所得稅;此外,政黨若有黨營事業,則是由該事業自行依規定申報所得稅,不用與政黨合併申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