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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個案說明
國民黨原中央黨部基地(2006)張貼日期:2007/3/8
1994年4月11日國民黨舊中央黨部拆除前後 2006年國民黨原中央黨部移轉所有權前後 國民黨原中央黨部地址為台北巿中山南路11號,基地座落台北巿中正段三小段104地號,面積0.6021公頃,按95年公告土地現值計為11億4,700萬元。係該黨先占用國有房地後,依國有財產法第42條規定辦理承租,並於79年間依國有財產法第49條規定辦理價購取得。當年土地售價係按公告現值加二成計算為3億7,404萬8,604元,房屋售價按課稅現值計算為307萬3,065元,合計3億7,712萬1,669元。嗣經該黨改建大樓,並於95.3.29移轉財團法人張榮發基金會。
中國國民黨原中央黨部大樓之大事紀 (96.4.4)
國民黨租購台北巿中山南路11號國有房地案過程說明(2007.09.05新增) (一) 中國國民黨中央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央委員會)於民國72年2月檢證申請承租前述房地,經國有財產局台灣北區辦事處依國有財產法第42條規定通知該委員會繳納自民國57年4月起至民國72年3月止之歷年使用補償金4,573萬7,400元後(按當時被占用國有房地出租,追收之歷年使用補償金以15年為限,民國74年9月起始奉行政院核定以5年為限),簽訂租賃契約,租期自民國72年4月1日起至民國75年12月31日止,每月租金53萬9,735元。租期屆滿後續訂租約,租期自民國76年1月1日起至民國80年12月31日止,民國76年7月1日以後每月房地租金調整為55萬333元。 (二)民國79年3月1日,國民黨中央委員會於租約到期前依國有財產法第49條規定申請承購本案房地。依國有財產法第58條及國有財產計價方式等規定,其房屋按台北巿稅捐稽征機關查估之當年期價額307萬3,065元計算,土地按當年度國有土地地價區段加成計算標準表,因本案土地地價區段屬2成區,因此以土地公告現值加2成計算,即3億7,404萬8,604元,房地產價合計3億7,712萬1,669元。當時地政機關已於79年6月1日完成新年度之土地現值評定作業,將於79年7月1日公告,本案土地為104,400/平方公尺,較上年度(即78年度)上漲一倍有餘,惟國有財產局台灣北區辦事處仍於79年6月30日,以78年公告現值51,770/平方公尺加2成計算賣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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