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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縣市政府配合清查國民黨產 不違法(2004/10/01)張貼日期:2004/10/1
(中央社記者黃淑芳台北一日電)內政部今天表示,要求各縣市協助清查中國國民黨黨產,是配合行政院專案小組會議決議辦理;縣市政府提供資料並無違法之虞,若地方政府拒不配合,內政部將在了解後出面協調。 內政部表示,監察院在民國九十年起多次行文要求行政院清查國民黨黨產,行政院國家資產經營管理委員會黨產處理專案小組九月二十九日開會,決議委由各縣市政府協助清查國民黨在各縣市的黨產,以及有無已轉帳讓售的交易紀錄,內政部只是配合作業。 對於此舉是否涉及違法,內政部表示,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保護對象僅限於自然人,國民黨為社團法人,並不適用此法;地籍總歸戶實施辦法也明定,為增進公共利益,各級政府得提供地籍資料;因此,地方政府配合清查、提供資料,並無違法之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