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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廣變更案通過 政院炮轟:NCC涉瀆職圖利刑責(2007/06/27)

張貼日期:2007/6/27

【林淑玲、高有智/台北報導】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昨日許可中國廣播公司股權轉讓及負責人變更案,行政院新聞局長謝志偉立即重炮抨擊,指NCC未經查證即准予中廣股權轉讓,明顯圖利中廣及趙少康。
  謝志偉並指趙少康設空頭公司,涉違反公司法;NCC瞞天過海,委員涉及瀆職、圖利,恐已涉刑責。
  但被問到,行政院是否要撤銷NCC對中廣股權案的處分?謝志偉說,「行政院不會直接撤銷處分,而是要廣為周知,讓外界知道,行政院已經掌握相關訊息。」
  揚言參與委員都要究責
  至於NCC主委、副主委及相關委員,是否會因此被停職?謝志偉說:「可能比停職更嚴重。」「過程中所有參與的委員都要負責,一併移送法辦。」
  對於NCC決議,「中廣寶島網及音樂網頻率,經主管機關指配予他人後即無條件繳回。」謝志偉也予以痛批,強調這兩個頻道應該立即還給國家,NCC公然說謊。
  謝志偉強調:NCC是一個被判定違憲的機關,「好比脫韁野馬,馬蹄亂飛,踢死人,不能再任令他們亂搞。」
  將把該案與討黨產聯結
  NCC昨宣布許可中廣股權轉讓及負責人變更申請案,行政院與民進黨籍立委同步出擊,分別在立法院、行政院召開記者會,將該案與追討黨產聯結,甚至要求國民黨前主席馬英九應該說明。
  謝志偉不諱言,行政院對這個案子已經調查很久了,就等NCC做成決議後出擊。
  謝志偉強調,行政院初步查證,好聽、悅悅、播音員、廣播人等四家有限公司的背後股東都是趙少康,而且資金來源不明,銀行並無授信資料,如係虛設行號並未實際繳納股款,違反公司法第九條規定,應負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之刑責,行政院已命經濟部、金管會在一周內查證,並提出報告。
  謝志偉並稱,NCC未經查證,准予中廣股權轉讓,明顯圖利中廣及趙少康,應予譴責。中廣股權轉讓資金來源不明,NCC以切結書保證方式讓其過關,圖利明顯,NCC委員恐已涉刑責。
  綠委質疑涉及聯合壟斷
  民進黨立委謝欣霓批評,好聽和愛說話的代表人就是趙少康,包中和播音員的代表人都是陳聖一,悅悅和大面子代表人都是任穎珍,廣播人和大聲公的代表是王淑華,彼此關係相通,令人質疑是否涉及聯合壟斷?
  謝欣霓說,這些公司同時也和飛碟公司都有關係。其中好聽公司的負責人是前飛碟電台董事長趙少康,悅悅代表人任穎珍是飛碟的創台員工,大聲公的王淑華擔任飛碟電台的行銷業務部副理,播音員內部董事還由飛碟電台的員工擔任。
  痛批資金來源虛設行號
  徐國勇也說,當初這幾家公司設立的時間,剛好都和趙少康取得中廣時間相近,好聽公司還登記在趙少康自宅,不僅名稱不像一般公司行號,就連營業項目也是牽涉眾多,令人質疑根本就是為取得中廣股權虛設行號,成立公司只是幌子。
  他也質疑說,悅悅、播音員及廣播人聲稱資金來自銀行貸款,經過私下追查,並沒有貸款一事,對於資金來源等疑點,NCC卻沒有查證,還貿然許可股權轉讓,NCC怎可以視而不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