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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廣買賣案 變數重重(2007/07/05)

張貼日期:2007/7/5

【中時蔡慧貞/新聞分析】
  中廣股權移轉案風波越演越烈,NCC主委蘇永欽堅持許可有效,行政院則強調有權撤銷許可,甚至堅持經濟部不會同意其變更登記。
  NCC和行政院的最大爭議,在於雙方均引用大法官第六一三號解釋。政院堅持是最高行政機關,對NCC有指揮監督權責,認為NCC未就中廣案進行實質審查;NCC則堅持依大法官解釋,獨立機關獨立行使職權,行政院不能就個案指揮監督。
  當行政院採取「以子之矛,攻子之盾」,提出NCC委員石世豪的「不同意見書」和NCC主委蘇永欽行經濟部函文時,NCC確實很難自圓其說,為何在今年二、三月質疑中廣新負責人趙少康資金來源,還有股權集中問題並未獲得解答下,就在六月廿六日通過趙少康提出的中廣股權移轉案許可。
  由於經濟部已表明不會讓趙少康完成登記,此案未來發展已可預見,趙少康應不會提出行政訴願,以免反而承認政院撤銷許可動作有效。如今解決之道,NCC和趙少康勢必等候司法院大法官解釋和循司法途徑解決,則中廣新的經營團隊股權移轉變更未成,中廣經營權將有一段時日會陷入不明狀態。
  若依趙少康說法,四家公司支付華夏公司一億元僅為訂金,龐大的股權移轉款項將待變更登記後,以七成融資貸款分期付款,如今變更登記未成,不可能取得貸款;同時依公司法,公司應於一年內至少召開一次股東會議,但如今中廣買賣未定,一切靜待司法,則新舊經營團隊如何共存,協商出新的合作模式,在在讓中廣買賣案出現變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