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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討中廣土地 交部敗訴確定(2005/05/06)張貼日期:2005/5/6
聯合報記者王文玲/台北報導 追討黨產失利。交通部要求中廣公司歸還嘉義民雄分台的土地及廣播機器設備,並求償一千多萬元,最高法院昨天判決交通部敗訴確定。這是民進黨政府透過訴訟追討國民黨黨產敗訴確定的首例。 法院一、二審均認為,依交通部當年和中國廣播公司所訂廣播合約,交通部發給中廣補助款製播對海外宣揚反共政策的節目,合約期滿後,中廣以補助款購買的土地、設備或機器應屬中廣所有,交通部無權收回。 本案是執政黨追討國民黨黨產的試金石之一,交通部在行政院指示下,於前年底總統大選前提起訴訟,但於昨天敗訴確定。 交通部起訴指出,民國卅八年政府遷台後,政府基於當時政策及情勢需要,提供資金委託中國國民黨所屬的中廣辦理國家廣播事務。四十一年間,政府命交通部出資兩百多萬,委請中廣代購嘉義民雄的土地,搭建四座天線鐵塔,製播對海外的宣揚節目。 交通部主張,電台的土地、機器設備是國家出資所購,只是以信託的方式登記在中廣名下,如今有關業務已移轉到中央廣播電台,信託關係已消滅,中廣應將名下民雄台的土地、設備移轉回交通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