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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歸還后里鄉黨部土地,但要求價購地上物,代表要求查起建人(2004/5/22)(張貼日期:2004/5/22
〔自由記者蔡智銘╱綜合報導﹞國民黨處置黨產,將原后里鄉黨部土地還給鄉公所,但要求公所出錢價購地上物。民代認為應先釐清起建人,再談買屋事宜;另國民黨租用大甲鎮公有建物,則有民代要求收回,做為公共用途。國民黨本月初將原后里鄉黨部土地所有權移轉給后里鄉公所,但地上物部份卻來函請公所以房屋評定現值價購,包括宿舍部份,共卅八萬元。 公所昨天提案請代表會同意先行墊付這筆經費,再辦理追加預算。然而鄉代認為國民黨不當獲得公有房舍,一用就是二、三十年,從未付租金,已經佔盡便宜,現在有心歸還,扭轉形象,就不應該再要求價購建物。 鄉代紀廷芳則認為,應該先釐清當初建物是由誰起造,如果是國民黨興建,再談價購事宜;如果是政府興建,再連同土地一併送給國民黨,則不應該再花錢買回,頂多只能補助搬遷費用。 另外,大甲鎮方面,鎮代易錦隆質疑國民黨長期佔用公有房舍,公所應設法要求對方歸還,再由地方申請撥用,供全民使用。公所官員則解釋,土地及房舍是國民黨向國有財產局租用,訂有租約,並非佔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