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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國民黨低價買地 宋楚瑜法律責任待檢視(2003/12/23)

張貼日期:2003/12/23

  (中央社記者萬淑彰台北二十三日電)行政院發言人林佳龍今天表示,國民黨對黨產的說法一日數變,顯然沒有反省之心,只想混到明年大選後。他說,民國七十八年國民黨以三億元的低價購入中央黨部用地,是否符合法律,當初的國民黨秘書長宋楚瑜以及財政部長王建(火宣)所涉及的法律責任,都必須攤在陽光下。

  行政院長游錫(方方土)明天將親自主持國家資產管理委員會,各部會將就遭民眾或團體不當侵佔的國家資產提出報告,國民黨黨產問題勢必也將被提出討論。

  林佳龍晚間表示,從中央廣播電台與中國廣播公司的嘉義民雄土地糾紛,國民黨的說法前後不一情況來看,國民黨對黨產問題,完全沒有反省之心,只想混過去,到明年總統大選以後再說。

  他說,近日外界對國民黨在七十八年以三億元的低價購入中央黨部用地迭有討論,宋楚瑜與王建(火宣)的相關法律責任,也應該被社會檢視。

   林佳龍指出,以七十八年當時的法律,除非是能夠證明土地實質被佔用,無法取回、無法議價,才能依法辦理,但國民黨中央黨部地處黃金地段,想買的人一定很多,怎麼可能無法議價,必須由佔用人購買?他認為,當時的國民黨秘書長宋楚瑜、財政部長王建(火宣)二人的法律責任,也應該攤在陽光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