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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面對黨產問題 好意思反貪腐(2006/10/06)張貼日期:2006/10/6
(自由記者王寓中/特稿) 追討國民黨產,是轉型正義不可缺的一環,討黨產,就絕不可能依法、論法、甚或靠立法,要達到目標,只有兩種方式,一是國民黨主動將黨產繳庫,另外就是藉公民運動,全民公決,迫使國民黨交出黨產。 面對外界對黨產的質疑,國民黨總是端出法律,一切交司法解決。 但就像馬英九說的,去做一份民調,問問全民,有誰相信國民黨產的取得過程,都是合法、沒有特權掩護、舞弊營私? 黨產的取得全都是在威權戒嚴時期,司法不公、媒體控制、沒有在野政黨,加上萬年國會,法律更是國民黨訂的。 馬英九上任後,大賣黨產換現金入袋,這時才說要立「政黨法」,卻又同時加速出脫所餘黨產,以免受到規範,這樣的國民黨,竟還好意思反貪腐? 施明德等口口聲聲反貪腐,為正義,但是,對於長期嚴重違背轉型正義的國民黨黨產問題,為何卻看不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