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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特權免稅 財部喊卡 ( 2007/03/7 )

張貼日期:2007/3/7

〔自由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國民黨不僅擁有龐大黨產,還享有多項減免稅優惠,為此,財政部賦稅署日前特別發函,廢止「合法政黨所有供辦公室使用之土地免徵地價稅」及「救國團所有青年育樂中心禮堂兼球場免徵房屋稅」等規定,取消部分獨厚國民黨相關減免稅優惠。

廢止地價、房屋稅減免解釋令

財政部賦稅署曾於民國六十八年六月二十六日發布解釋令:「合法政黨所有供辦公房屋使用之土地,可依土地稅減免規則第八條第一項第五款規定,免徵地價稅。」由於這道解釋令,國民黨所有辦公室、民眾服務社及其附隨組織等,過去數十年來都免徵地價稅。

此外,賦稅署並且於民國八十八年七月二十九日發布解釋令:「…中國青年反共救國團所有╳╳市青年育樂中心禮堂兼球場房屋…無償提供貴市各級政府機關、學校使用,應有免徵房屋稅規定之適用。至該房屋偶有提供其他團體辦理臨時性之活動使用…亦免徵房屋稅。」

根據賦稅署粗估,過去政府對國民黨及其附隨組織所減免的地價稅及房屋稅,金額至少逾六千萬元,但這些獨厚國民黨的租稅減免優惠,近來招致不少批評,財政部日前因此發函廢止相關規定。

是否免徵由稽徵機關覈實認定

賦稅署官員指出,已於本月三日發函廢止上述解釋令,並在函令中重新規定,未來政黨所有供辦公室使用之土地,其地價稅減免,應由當地主管稽徵機關報經縣市主管機關核准;至於公益社團所有房屋,是否無償供政府機關公用或供其辦公使用而得免徵房屋稅,屬於事實認定事宜,應由稽徵機關覈實認定。

不過,賦稅署官員也表示,發函廢止上述解釋令,只是回歸稅法,以免讓外界質疑政府獨厚國民黨,只要符合新規定,經縣市政府核准或稽徵機關覈實認定,未來國民黨辦公室土地及救國團育樂中心,仍可繼續免徵地價稅及房屋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