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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產 已處分者 價款還國庫(2004/09/01)張貼日期:2004/9/1
黨產專案小組決議:新生戲院價格 加計利息返還 一定時點以後 黨產移轉無效
聯合報記者孫中英/台北報導 「國家資產經營管理委員會黨產處理專案小組」昨天開會決議,國民黨應返還處分國民黨黨產的價款,並應提供現金定存單或股票質押做為擔保,以期確保未來國庫的求償權益。 專案小組還重申,擬承受國民黨黨產者要考慮清楚,一旦「政黨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立法通過,其移轉的黨產權利可能面臨無效的風險。 外傳國民黨將出售華夏控股公司股權,專案小組表示,因華夏公司是中影公司大股東,對五家戲院處理有掌控權,國民黨若出售華夏公司股權,就會與五家戲院脫離隸屬關係,勢必影響已協商處理的黨產歸屬國庫「期待利益」。 專案小組表示,為確保未來國庫的求償權益,專案小組將協調國民黨以現金定存單或股票質押提供擔保後,再處分其持有的華夏股權,並研議在「政黨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草案中,增訂一定時點以後「黨產移轉無效」的規定。 專案小組表示,原先財政部國有財產局與國民黨委任律師協商,針對中影的五家戲院房地,原已做出協商,但在協商結果尚待國民黨確認之際,國民黨卻逕行出售其中的新生戲院房地,並變動原有協商基礎,徒增處理難度。專案小組表示,將協調國民黨儘速確立上述五家戲院房地歸還國庫的計價方式,並優先將新生戲院的處分價款加計法定利息歸還國庫。 至於尚未處分的四家戲院土地,專案小組表示,鑑於上市、上櫃公司股票價格時常變動,將協調國民黨以「現金補償」,倘以現金補償有困難,再以國民黨持有的其他上市、上櫃公司股票作價折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