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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全:可以出售媒體 但得自國庫的利益要還給國庫(2004/10/12)

張貼日期:2004/10/12

  (中央社記者許湘欣台北十二日電)針對國民黨黨團書記長黃德福表示,國民黨遵守政黨退出媒體,財政部為追討黨產,卻又不准國民黨出售媒體一事,財政部長林全表示,出售媒體當然可以,但如果利益當初來自國庫,就要還給國庫。

  林全指出,政府不反對國民黨出售媒體,但重點是如果利益當初來自國庫,當然要還給國庫。也就是說,社會關心的是處分的利益,不能因為依規定政黨不能經營媒體,就趕快把媒體處分,並把處分利益全部歸給政黨。

  林全說,大家真正關心的,是國民黨仍有這麼多黨產還沒有歸還,不管是無償或作帳取得。他表示,如果協商不成,就要透過黨產處理條例立法解決。